少女时代音乐版权 版权时代≠内容为王—端对端竞争猜想(1)
在这一轮版权风暴中,以影视剧为代表的内容价格被极大地抬高了。这不免让传统的内容生产者产生某种幻觉,以为属于自己的时代又回来了。遗憾的是,“版权时代”不是“内容为王”的代名词,从媒体发展历程来看,渠道的作用总是决定性的,它会直接改变用户的消费习惯,继而改变内容的地位。换言之,印刷术在500多年前打碎了教会对书籍和知识的垄断,互联网同样会在未来打碎一切版权所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
渠道竞争的本质
有别于传统的渠道概念,互联网渠道提供的是信息和应用服务,它略去了诸多中间环节,信息和应用服务得以直接、快速、随时随地抵达用户。因此,互联网渠道具备强烈的终端属性,渠道和终端是重合的。提供信息和应用服务是为了争取更多的用户,再以“广告”的形式影响用户的消费行为,或者以“增值服务”的形式直接向用户销售产品,这些盈利活动都是在“端”上完成的。
回望传媒业,纸媒式微正是因为在渠道竞争中丧失了主导权,不得不让位于门户网站这一新的“端”。接下来,随着Web 2.0的兴起,用户大量贡献内容,信息越来越多,一个人活几辈子都看不完,结果出现了搜索引擎这一新的“端”。再往后,客户端迎来鼎盛期,用户用一个账号登陆,可以获取信息,任意沟通。
从新浪到百度再到腾讯,是一个不断贴近用户、释放主动权的过程,所谓“黏性”和“控制力”,不是主动攫取,而是被动获得。端与端的竞争,内容不是最重要的,内容以何种态度和方式抵达用户才是最重要的。三家公司市值由小到大递增也表明,谁给予用户的选择权越多,谁得到的回报就越大,如果站在这一角度,iPhone这样的手持设备也只是“端”的物化而已。(见辅文:《终端之王的逻辑》)
以何种态度:从输出技术到输出情感
先说一说两款客户端软件:迅雷和暴风影音。前者在文件下载上一枝独秀,后者专注于播放,均在2008年进入了在线视频播放领域。迅雷下载号称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最初与下载工具网络快车竞争,凭的就是一个“快”字;暴风影音号称“万能播放器”,几乎可以打开任何格式的音乐和视频文件。
两款软件的用户装机量均已过亿,还要转向在线视频领域,表明它们在流量变现上存在很大问题。这样的转向前途难料,无论下载还是播放技术,在在线视频领域都难有大的施展。相反,它们要与其他视频网站比拼“片源、速度、清晰度”,在“版权”和“内容审查”这些自己不怎么擅长的事务上投入大量资源。
迫使它们转向的是“云技术”。一旦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完成一切,文件不需要下载了,格式也统一了,迅雷和暴风影音的高用户规模将会从根本上动摇。没有用户,一切都没有了。如果两家以技术起家的公司最终因技术而没落,没有人会感到惊讶,技术的更迭不就是如此吗?
只是,既然有QQ成功在先,之后又有360杀毒软件的横空出世,同是客户端,境遇为何如此不同?
你我也知道,坐在电脑前的人类常常容易急躁而懒惰,迅雷和暴风影音抓住了这一点,这才横空出世。而现在它们面临困境的原因与它们成功的原因是一样的:电脑前的人类变得更加急躁而懒惰,迅雷和暴风影音已经无法满足了。那些在互联网渠道上胜出的企业,输出技术只是为了持续输出情感,迅雷的“快”和暴风影音的“简单”,显然无法上升到情感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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