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州市日常使用50万超标电动车中的一员,50万人原本正常的生活被一件意外事故打破。3月18日13点30分,五四路与华林路交叉路口突然响起刺耳的撞击声,在斑马线上,一辆高速行驶的出租车将一辆电动车撞得支离破碎,骑电动车的18岁高中生被撞飞10多米,不幸当场死亡。因为这件事,市政府决心整治超标电动车,5月20日禁止在鼓楼区上路,对此举措我没有异议,但是我对过程中一些具体做法却有几点质疑。 第一,既不透明,也不公开,只在报纸上公布禁止时间,以及较低的回购价格,使50万电动车主的财产蒙受损失,直接导致市民损失1.6亿元。第二,依据的标准是10年前的“国标”(旧国标),要质量小于40公斤、时速低于20公里,我们都知道交通工具越稳越安全,速度20公里比自行车快不了多少,所以市府在采取行动前没有告知国家交通运输部,而是自作主张,以旧国标强制执行。此后二手电动车通过私人店铺收购(非政府回购方式,该方式收购价高于政府100元左右)流入福州的五区八县,那些地方交通意识相对薄弱,可能要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第三,政府回购的价格没有举行听证会,一切政府说了算,政府补贴50~200元,对于回收电动车的品质,也是收购方说了算,难断公平。第四,如果说政府认为电动车有危害,那么为什么不早早禁止店家售卖?其实,作为新能源,可节能减排,开始时政府是全力支持电动车使用的。第五,回收的电动车基本上车龄不过2~3年,我的则不足一年,据说政府要把收来的车当废铁废钢废铅卖,我认为这是严重的资源浪费,应该考虑更好的处理办法。第六,今后这50万人将涌进公交系统,城市的公交系统将面临严峻考验,政府对这个问题不见作为。 国家曾经叫停福州2800亩准地王拍卖,作为50万依赖电动车的市民之一,很希望市府方案能被重新审核,除了良好的动机外,也确保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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