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和国际接轨,国际上凡是实行社会保障的国家,缴费和收税是两种并存的制度,有些国家实行缴费,有些国家实行收税,而且,有些国家从费改到税,有些则从税又改到费,不一而足,是费也好,还是税也好,完全取决于本国的情况,动辄言国际潮流者其实根本不懂国际潮流究竟是什么。
![社会保障税:制度折腾主义的产物](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12111858744503.jpeg)
费改税以后,据说可以加强管理,避免不缴或者少缴的行为。很显然,缴纳是否具有强制性,并不在于缴费还是缴税,而在于有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现实中偷逃税的情况难道还少吗?法国等欧洲大多数国家实行社保缴费制度,但鲜有少缴的情况发生。 而费改税以后可以确保资金安全的说法,这更是一种“税收安全臆想症”。笔者承认,我国目前的社保资金的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和漏洞,但这个问题的根子在于缺乏严格的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迄今都没有一部《社会保障法》,不安全正常,安全才不正常。而且,从各国的实践看,是社保缴费,还是社保税,和资金安全没有任何联系,美国实行税,德国实行费,在安全性上都没有任何问题。 既然以上理由都站不住脚,而为什么要热衷于吃力不讨好的折腾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去分析:一是国人喜欢折腾的传统,从中国制度变迁的实践看,在制度建设上,国人喜欢搞所谓的创新,喜新厌旧,一个制度还没有搞好,又热衷于搞别的新花样,这是一种制度建设上的急躁症;其二,费改税,与其说是一种制度变革,不如说是部门利益的博弈,财政和税务部门的人坚决支持费改税,而社保部门的人则更愿意维持原状,决定取舍不在于社会保障本身是否合理,而完全考量部门自身的利益得失,这是一种制度建设上的极端自私主义。 笔者认为,当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急需解决的问题绝不在于费改税,而是如何解决巨大的资金缺口,如何尽快推动《社会保障法》的出台,为社保的安全构筑制度的篱笆。笔者特别提醒大家的是燃油税的案例,费改税的初衷是将收上来的税用之于公路建设,而事实上,2009年,燃油税实施的第一年,燃油税收入高达3000多亿,而回馈到地方上用于公路建设的,竟然不足可怜的300亿,殷鉴不远,应慎思。 马光远: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研究员 当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急需解决的问题绝不在于费改税,而是如何解决巨大的资金缺口,如何尽快推动《社会保障法》的出台,为社保的安全构筑制度的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