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城市建设与管理研究处处长翟宝辉
文/本刊记者 蔡钱英 作为首都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崇文区的城市管理把关注民生作为首要任务。自2007年以来,崇文区的市容环境、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等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连续两年夺得城八区综合考评第一,并荣获“中国最佳管理城市奖”,实现了城市管理的跨越式发展。 “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的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翟宝辉说,“在这个意义上城市管理是市长的职责。把市长的职责配置给任何一个职能局都会出现责权不对称。无论这个局怎么管,还是会出问题。”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呢?翟宝辉介绍了他的城市“平台论”:可以将城市看成一定数量的人口在一个平台上进行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聚合体,跳出来看就像一个球状物。“如果把平台的搭建和维护看做城市这个球转动的基础,就可以把平台的搭建和维护称为城市基础功能,而平台进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称为衍生功能。这样可以把城市管理狭义地定义为是对城市基础功能的管理。当然,这个平台不以人的好恶出发,其运行有自身规律,但只要属于基础功能范围的就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内容。” “崇文模式”变“部门分割”为“集团作战”,进一步整合了管理资源,增强了管理合力,效果明显。然而翟宝辉指出,崇文模式虽有其可取之处,但把基础功能和衍生功能全部或绝大部分纳入城市管理,也存在范围过大的风险。大城管应是综合协调的概念,而不是把一个“局”变成一个“准政府”。“崇文模式是把区长的权力下放到某一个层级上,如果城市管理能够在一个长效协调机制下运转,既有全局的考量,又有部门的落实,那么,这个模式是值得推广的。” 翟宝辉强调,城管不等于城市管理!“大城管”的制度也不是专为“城管”设计的,“流动商贩管理可能只占城市管理业务的百分之一,一般意义上的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是维持市容市貌整洁。”他表示,“大城管”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种协调机制,在资源充分整合的情况下,就能够为很多问题提供解决之道。“崇文模式特别符合公务协助机制,是现代行政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现阶段强调民生形象,而这种形象一定要体现在行政管理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城管队伍是从各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工作很辛苦。城管部门的职能是多部门职能分解组合而成,即所谓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做的大部分工作是其他部门不愿意做或是吃力不讨好的,久而久之,就造成了群众和城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甚至发生冲突和流血事件。这样的尴尬局面造成城管成了‘没有母亲的孩子’,无人看管。我们应该努力让城市管理合法化,明确城市管理的独立主体地位,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借法执法’。城市管理至今没有一个独立的法规颁布,这是它的症结所在。崇文模式的推出固然是件好事,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也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长期重视,从法律或制度层面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所以崇文模式,可谓任重道远!” 另外,翟宝辉提出,25个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势必会造成权力的过于集中,“腐败是权力集中的必然产物,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是当下急需预设和必须解决的问题。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与公务协助机制需要科学地在城市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