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有效地发展民生、扩大内需的途径之一,是赋予民间公司更大的生存发展权,此为“民生”活水
“重商主义”、或者至少说“重商倾向”,是在全球经济失衡的背景下,外界对中国政府的批评之一,对此,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表示不能接受。但无论它存在与否,从政府到民间,国人都意识到,国民经济要持续发展,必须降低对出口的依赖而提升内需比例。而内需启动的前提,是要提升民生水平。 由“重商”而“民生”,这是一条漫长的转型路,实非一日一年之功所能达成。从数据来看,中国能够率先走出低谷,主要靠的还是投资(其中又以政府投资为重)拉动,居民消费占GDP比例仍然在低位徘徊,提升效果不彰。政府并非没有用力。危机之前,意欲保障劳动者尤其是中低收入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顶着争议出台;危机之后,政府强力加大对社保基金的投入,加大医疗体制改革,千方百计控制房价(可惜不够成功)……固然,这些政策有其必要性,但“企业”作为社会一次分配的重要载体,如何提升与改善“企业”在促民生、扩内需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个议题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在某些环节上,还有“政府”与“企业”角色扮演错位、失当的现象。 事实上,这是最近几年来多名参加全国“两会”的企业家代表、委员从不同角度都触碰到的一个话题。 从2008年的“两会”起,“减税”一直是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上会的核心提案,“如果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直接对企业和个人免征税收,那么扩大就业、拉动消费等效果将迅速体现。”郭并且表示,《劳动合同法》意图是好的,但要防止把政府应当承担的长期社会保障责任转到企业头上让企业承担的倾向。 在本次“两会”上,我注意到另一位企业家,纳爱斯集团董事长庄启传也有一番类似的恳切之辞。他举了两个细节来说明现行税制对解放企业活力、提高职工收入方面体现出来的“惰性”:一是企业从政府手里拿到技改资金后,还要交25%的所得税,庄认为这是重复征税,因为这笔财政资金本来就是征税征上来的,怎么现在发给企业后又要征第二次呢?二是企业发给员工的各种补贴(包括餐补、劳保)统统要列入员工收入计个人所得税,庄启传说,企业把钱发给员工,国家又把它收掉,这怎么提高员工积极性、拉动消费与内需?庄认为,“企业的(一次)分配会比政府通过消费券等各种补贴的二次分配更合理,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既然要把“民生”做厚,对政府来说,最实在的就是寻求如何留利于民间,这既包括留利于企,也包括留利于民。而现在的政策缺失正在于,一次分配改革滞后,二次分配使出的大力气又消耗在庞大低效、各方利益盘根错节的政府体系中,“民生”如何能提升得起来? 让“企业”在一次分配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不单单是减税的问题,更是如何能让民间企业有空间创造出更大财富、更大税源,以供分配的问题。事实上,最近几年来国家加强对各垄断产业的控制、在某些新兴产业加大莫名的行业监管,是收窄了民间企业升级、做大、创业、创富的空间,该效应顺流而下,“民生”又如何能提升得起来? 中国百年商业,从当年的张謇、卢作孚到今天的许多企业家,在商业才能之外,不乏民生理想社会情怀,并将此诉求寄托于企业,不过以一人一企之力,前者的情怀理想最终灰飞烟灭、不了了之,甚至连商业版图也守将不住;那么后者的未来,会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