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志刚
![人不信无立,业不信不兴 无信不立](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12163554255902.jpeg)
以唐福珍自焚为极端代表的一系列恶性事件强烈刺激着社会的神经,所以“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公布就引来舆论的激烈讨论。本期的封面文章关注的就是这件事。在众多声音中,最令人吃惊的可能是一位法律专家所指出的:“旧拆迁条例”(即一直被各级地方政府贯彻施行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亦称国务院305号文)其实在《物权法》出台后就已自动废止了,换言之,它早已是一个非法文件,所以这位专家激愤地指出,现在的问题,“不是废止《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问题,而是要追究物权法出台后,为何不禁止各地还依305号文件进行这么多年的拆迁,建设部为何不制定一个与物权法对接的《城市拆迁暂行规定》来及时进行协调?这是建设部的问题!据我所知,各地多有起诉建设部的,只是不立案!” 中国的法治水平一直不高。1978年以前基本上是“无法可依”,建国近30年,除颁布了《宪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外,连《刑法》都没有,成世界一大奇观。1978年以后,大量、快速立法,可又“有法不依”,且不说基层法院的诸多荒唐判例,许多法律其实一直都是一纸空文,大量下位法又与上位法公然冲突,有感于这些恶相,后来颁布了《立法法》,可是这部极其重要的法律迄今却几乎从没有发挥过值得一提的作用。类似于“旧拆迁条例”这种“非法之法”运行多年却无人过问,或者有人问了“相关部门”拒不搭理的现象,在中国社会各领域真不知凡几! 从社会学角度说,人类社会区别于原始丛林之处在于,丛林里的野兽彼此之间只有恐惧和防范,而人类彼此之间却能建立信任结构,维系这个结构的,可以是习俗、道德、意识形态,而其中最主要的手段,是法律。法律也是最底线的手段。一个连法律都敢公然无视的社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