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五彩绚丽的焰火不断攀跃上南宁市的夜空,众多中国式的传统表演祝贺着一个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建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必将加快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和市场化程度。”出席仪式的中国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表示。事实上,自2001年双方开始落实自由贸易区计划以来,中国东盟双边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关系都得到了深入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2001年以后的中国无论是在政府层面还是在学者层面都出现了一股“东盟热”。例如,2006年我国有9个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与东盟的合作。
“中国政府为了促进建立自由贸易区,承担了比东盟成员国更多的国际义务。”对东盟投资与贸易法律实务专家、云南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潘克说,“这也让外界感觉到中国迫切的心情,似乎比东盟各国还希望自由贸易区早日建成。”
各省区的期待
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国家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广西从未像如今这样处于多种重大机遇叠加的交汇点上,可以赢得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全新优势。为促进中国-东盟合作,从2008年5月到2009年2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中国先后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和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并对北海出口加工区赋予保税物流功能,力图创造一个边、海、中心城市相互作用的保税新格局。
近年来,广西成功承办了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促进了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累计实现贸易交易额81.74亿美元,签约国际合作项目841个,总投资额达350.58亿美元;签约国内合作项目1223个,签约投资金额达2772.6亿美元。此外,广西还成功举办了四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大力推动“泛北”合作,让“泛北”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新亮点。
广西商务厅厅长刘树森表示,广西正在做几件“最紧迫的事”:一是承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二是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企业中全面普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三是抓紧出台关于加强广西与东盟开放合作的相关文件;四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为促进中国-东盟合作提供高效服务。
云南省作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省份,一改以往单一边境贸易格局,推进到中国对外开放最前沿;作为“泛亚铁路”起点的省会昆明,也希望成为中国继哈尔滨之后第二个内陆铁路口岸,云南也将逐步从一直位于全国铁路网末梢的省份,跃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大物流中枢,并且已经提出了打造连接东南亚、南亚交通中枢的宏大构想。
目前,昆明至泰国曼谷公路,昆明至越南河内公路,昆明至缅甸曼德勒、密支那公路等云南连接东盟国家的国际大通道云南境内段,已全部实现高等级化,云南通往东盟国家的国际公路大通道初具雏形,云南与东盟国家间的国际道路客货运输从无到有,逐步兴旺发展,其中云南与泰国企业在2009年启动了“云南蔬菜换泰国汽油”等易货贸易,共同探索昆曼公路客货互通的可行模式。
事实上,不仅仅是广西和云南,其他如广东、四川、重庆、山东、湖北等省份也在不同程度地接触、介入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发展机遇,经济最强省广东已经占了中国对东盟贸易额的1/4强。现在,中国从西到东,从云南,到广西,再到广东海南,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域、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域已经联组成片,成为与东盟海陆衔接的自贸区实验场。
企业应是主体
“东盟热”在此间骤然升温,各种宣传攻势更是愈演愈烈,无论是政府界、企业界还是学术界,都时时有积极的话语传出,激发着国人的兴趣。但不管政府部门和民众如何关注和热议东盟,具体的经济往来总是需要企业来承担的。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的东盟热恰恰出现了企业“缺席”的现象,政府部门“热谈东盟”,但对进军东盟企业的服务意识差,而很多企业“东盟意识弱”,抢占先机意识滞后。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常务秘书长许宁宁向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些建议:应迅速制定新的市场开发策略,针对东盟国家不同的情况,设计不同的方案,不能简单照搬国内市场开发模式;应尽快了解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市场开放时间表;要充分利用好东盟国家的商会和中国使领馆商务处的桥梁作用;要经营好新市场,要有长远眼光;要注意当地风俗、法律。
由于东盟10国有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和宗教信仰,中国企业到东盟国家寻求合作与发展首先需要尊重当地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尽量地惠及当地百姓,这样才能使中国和东盟的睦邻友好关系在经济、社会和政治合作中,不断上升到新的阶段。许宁宁强调中国企业家应有全局意识,不要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就是廉价产品的销售市场,不要把质量不好的产品销往东盟国家,也不要把一些有污染的产业转移到东盟国家,企业家要珍惜这个新的市场机遇,不要因短期行为扰乱了市场,最终影响了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声誉。
要想在东盟大市场获得更大的收益,中国企业还需要加强自身的磨练,学会应对第三国的冲击。中国出口越南、印尼的摩托车曾在当地占有一席之地,却被日本出口到当地的摩托车打败,日本通过与中国合作了解了中国的竞争套路,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推出相当优惠的政策,还与越南政府合作,结果导致中国出口的摩托车基本从原有市场消失。
另外,中国的企业和商人在外投资时几乎没有组织,也不喜欢服从于某个商业协会,即不能从全局出发,协调与当地企业、商协会关系。早在半个世纪前,欧美的跨国企业就认定向海外投资必须与当地民情和文化相融合的策略,一些大企业还主动聘请当地的学者和市场行销专家为顾问,以确保产品和企业的形象不冒犯当地的民俗和文化。不少欧美企业还定期拨款,赞助当地的公益和文化事业。
显然,要让东盟国家的企业与中国企业在经济发展方面实现双赢,中国企业必须学会贸易平衡,而不能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盲目扩张,对当地企业造成严重冲击也浑然不知,西班牙曾经发生的“火烧中国鞋”事件就是一个教训。
潘克表示,希望中国企业充分运用法律工具规范实施在东道国的投资与贸易行为,及时掌握、学习和运用东道国有关投资与贸易的法律法规,通过与专业法律人士合作充分挖掘东道国法律法规所蕴含的法律价值和法律空间。
“国际间政治关系根本上还是取决于国家利益,其中包括国家经济利益。中国企业要赢得东道国的尊重,唯依法办事之一途。”他说,“尽管在东盟某些成员国进行投资与贸易存在着不少广为人知的‘潜规则’,但是中国企业至少在投资与贸易的审批程序上需要完全符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比如向中国使领馆和法律专业人士了解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启动投资与贸易之前,认真与东道国的合作伙伴商谈并签订条款齐备责任明确的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可能的纠纷
出于一些历史原因和现实利益交织,东盟国家一方面继续怀疑中国的经济影响力和政治野心,另一方面却又希望利用中国快速增长的经济中的出口潜力发展自己。目前,东盟各国由于市场不同和工业水平等方面都不同,所以对自贸区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并非想象和描述的那么整齐划一。以菲律宾、泰国和马来西亚为代表的“老东盟”国家中一些人对中国产品的大量进入比较防备,而印尼甚至要求与其他10国就协定的一些条款进行重新谈判,因为其一些产业竞争力还很弱,有可能会发生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和游行抗议等情况。而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协议》中有一条协议是:当给对方的产业造成极大的影响,可以向对方提出协商暂缓零关税,但不得恢复到原来的高关税。
“中国政府和企业对于这些情况都必须清楚,也应该积极思考应对措施。”潘克表示,如果需要延期实施有关贸易协议,同样需要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展开中国与东盟协商对话,对所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同时,提议修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和履行相关国际义务”。
另外,在一些西方的经济学者看来,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的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协议,因为协议规定每个国家都可以将各种电子设备、机动车和汽车零件以及化学品、爆米花和卫生纸等数百种敏感商品列入非免税目录,继续征收关税,其中很多商品甚至会持续到2020年。这会否在以后的实际运作中发生纠纷,仍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