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2日凌晨,在湖南省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村,村民刘爱兵制造了一起惊动全国的血案,他通过枪击、刀砍、火烧等手段,致13人死亡、1人重伤。让人费解的是,刘爱兵血洗的是他整个家族的13名亲属,包括自己的父亲刘必方及多名近亲,刘和这些亲属多年不来往,几乎谈不上什么恩怨。
“‘疯劫’又来了!”看到刘爱兵案的相关新闻后,76岁的江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刘锡伟感慨。
在刘爱兵案发的4天后,刘锡伟拟定了一份《界定湖南12.12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爱兵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十点理由和根据》。“刘爱兵的杀人具有偶然性,公开性,残酷性,特立独行性,独创性,破绽性,易破案性,冷漠性,损己性,出人意料之外性等十大特性。故界定其为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他在杀人和纵火当时无实质性的辨认和控制能力”,2010年1月31日,刘锡伟主动约见本刊记者并指出,刘爱兵杀人时的症状,和马加爵、邱兴华、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枪手赵承熙等人一样,都具有精神异常的特征。
刘锡伟,全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能力评定大纲课题组成员,广西龙泉山医院精神科前主任。从1961年到1983年,刘锡伟一直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精神病鉴定组组长,其间共参与鉴定了近百起涉及精神病案例。在多年的从业经历中,刘锡伟接触到许多精神病人,他将精神病人杀人现象,归结为“疯劫”,他在国内首先提出“返祖兽性化症状群”。尽管他的这些观点在精神病学圈内仍有争议。
“刘爱兵的‘疯劫’,比邱兴华更明显”,近日,刘锡伟告诉记者,刘爱兵的疯狂行径,正是精神病人实施“疯劫”的过程,带有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的鲜明表征。
刘爱兵:“有人想害我”
被族人昵称为“兵伢子”的刘爱兵,初中文化程度,从1993年开始,在广东东莞打工多年,当过保安、摩的司机。刘爱兵的父母分居多年,他本人在两年多前离婚。在刘爱兵的母亲阙清兰看来,刘“是一个孝敬母亲的孩子,平常连鱼都不敢杀的人”。
2009年10月5日,刘爱兵突然回到老家,湖南安化县西南一个群山环抱中的小山村。刘爱兵的母亲阙清兰曾向记者回忆,在去年农历八月十七日(10月5日)那天,她见到了从广东回来的儿子刘爱兵,看到他浑身脏兮兮的,问他为什么回来了。刘爱兵不回答,只说,“有人想害他”。
后来阙清兰和女儿们知道了,刘爱兵几乎是以坐一段汽车下来走一段、再换乘汽车再走路这种类似逃亡的方式回到家中的。不是因为没钱,“是担心有人在追杀他”,一路躲,一路藏。“还没有到家的时候,他就打电话给我,说楼下有几百号人拿着刀想杀他,让我快去救救他,我推开窗户,发现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就骂他神经病。结果,他回来只吃了顿饭,就不见了好几天”,阙清兰回忆。等阙清兰再次见到儿子的时候,已是3天后,儿子身上弄得脏兮兮的,“牛仔裤膝盖以下的部分全部被弄破了,不知道怎么会弄成那个样子,我问他到哪里去了,他也不说”。刘爱兵的姐姐刘爱琴(化名)分析,他可能是跑到周围山上的某个山洞去了。
刘爱兵在回家的途中曾向他妹妹电话求救,让其向他的银行卡里打钱,原因同样是“有人想害我”。“当时,他打电话神秘兮兮的,说,你快点,那边有人想杀我,我的钱被骗走了,你快点,他们马上要过来了……”刘爱兵的妹妹说,刘爱兵曾告诉她,在长沙的时候,他向朝阳派出所报了案。家人电话过去询问派出所情况。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根本没有人要杀刘爱兵,“这个人是神经病,没有人要杀他,是他自己在胡说八道。”
“派出所已怀疑他精神不正常。这是警方对他的判断和表述,是客观的。而不是家人为了减轻罪责编造谎言来偏袒他”,刘锡伟表示,“这说明刘爱兵出现了被害妄想,而且在妄想支配下向家人求救”。
“刘爱兵是残酷杀人,剩余杀人,滥杀无辜,连86岁的阙美秀(刘爱兵的叔伯奶奶)和6岁的堂侄也杀,杀的都是有血缘关系和亲戚关系的人,尤其是毫无目的地纵火烧死亲生父亲刘必方。杀这些人跟他没有利害冲突,也无不共戴天的过节。对方已死还要火烧,在尸体上加害这就是剩余杀人,并有返祖兽性化症状群”,刘锡伟分析。
刘锡伟解释,“返祖兽性化症状群”表现为精神病人的残酷杀人、剩余杀人、滥杀无辜,其他表现还包括精神病人吃大便、翻筋斗、赤身裸体以及常说与性相关的不堪入耳的粗言滥语。刘锡伟承认,他并未亲自去过刘爱兵作案的湖南安化现场,但他认为他的判断力来源于逾50载的精神病工作经验,“感觉到的东西,我们不一定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我们就更容易感觉它,因为我专门研究这个课题,我很理解。并且,我所有的间接认识都来源于直接认识”。
至今,有人激烈地指责刘锡伟是“帮罪大恶极者开脱”,甚至子女也让他“少说话”。但刘锡伟反驳,“我是按法律办事。这些人也是人,他也上有老下有小,你复了仇,只是增加了一个家庭的痛苦”。
程序正义何处安放?
4年前,刘锡伟为邱兴华案多方奔走,当时他直指,邱兴华杀人的整个过程,几乎就是“疯劫”在实践中的演绎。这位年迈的精神病专家呼吁为邱兴华做精神鉴定。当时,他和邱兴华非亲非故,素昧平生。
现在,这位已经76高龄的老人,再次替从来不认识的刘爱兵“说话”,指出其是“精神病杀人”,并且“欢迎任何人”来论战和反驳。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法律没有规定的是,对于什么样的人应该做精神病鉴定,精神病杀人免刑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应的防范精神病伤害社会的措施来保证。而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是否启动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决定权掌握在我国的司法体系手中。
当年刘锡伟被认为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因为人们在情感上认为,11条人命丧于邱兴华手下,且手段极其残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2006年12月,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等5位法学家曾发表公开信称,“我们认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享有提供证据的权利。只要有合理怀疑,申请鉴定就应当是被告方的当然权利,尤其是死刑案件。人命关天,不可不慎”。
陕西省高院最终对邱兴华家属与律师提出的精神鉴定置之不理,距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仅剩86个小时,陕西农民邱兴华在安康市一条河边被执行死刑。邱兴华是不是精神病人,随着他生命的终结,至今存疑。而后来时任美国总统的布什在每周电台致词中承认,枪手赵承熙“是一个精神严重受困扰的年轻人”。
而刘锡伟深深忧虑的是,我国有万分之三的重症精神病人可对他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危害社会治安;并且,精神病有其隐蔽性的特征,难以事先发现,精神病人“有正常的时候,也有不正常的时候”——这正是备受争议之处。
而针对刘爱兵案,刘锡伟认为,当务之急是启动司法精神鉴定程序,“但司法精神鉴定是法律程序,程序正义很重要,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实体的公正”,并且,他强调,“所有的精神鉴定都要留下电视录像”。
2010年2月1日,本刊致电湖南安化警方,该县刑侦大队的陈指导员告知记者,湖南省公安厅已经给刘爱兵做了精神鉴定,“但结果还没有出来”,让记者和刘锡伟进行耐心等待,但何时结果会出来,陈指导员不知道。这位陈指导员说,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也发现了刘爱兵“有些异常”,“但我这不是鉴定啊!”这位指导员说。
随后,本刊又连续致电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支队和安化县所在的益阳市公安局,他们均表示对于刘爱兵是否做过精神鉴定并不知情,至于是什么机构做的,他们更不清楚。“也许是哪家医院吧”,湖南省公安厅刑侦研究所的副所长说。
让人感慨的是,觉得刘爱兵有精神异常行为而且向安化警方提出精神鉴定申请的刘爱兵家属,至今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回复。刘的家人说,他们“不知道是否有人给刘爱兵做过精神鉴定”,“只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