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在规范制定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昨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在京颁布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弥补了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上诚信评价的空白。
《规范》起草人之一的李江予博士介绍,该规范主要涉及企业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企业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企业的在线商务行为等三方面内容。此外,评价中心还将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李江予表示,截至2005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金额已超过6000亿元。但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事业蓬勃发展,诚信问题和支付困难一直在困扰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规范》出台目的就是规范企业的在线业务。
据悉,今后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将根据《规范》要求,核查和评价企业在线业务是否符合诚信标准的要求。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展开。在试点工作结束后,诚信评价中心将正式开展对全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评价的受理工作。
据了解,凡是经过诚信评价中心认证的网站,都拥有诚信单位标识。如果拥有此标识的企业有不诚信的行为,诚信中心都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