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名品折扣的“奥斯莱特国际企业集团”对外广招加盟商,广告中提出的零加盟费、无风险、300%的投资回报令人心动。其位于金源燕莎时代购物中心,又与赫赫有名的折扣品牌“奥特莱斯”(OUTLETS)名称相似,使加盟者深信不疑。
不过,据记者了解,此“奥斯莱特”与“奥特莱斯”没有任何关系,在北京也没有一家自营店。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称,这种情况已违反了特许加盟相关条例,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处罚。
在外地做服装生意的张先生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家名为“奥斯莱特”的名品服饰折扣店广招加盟商,广告中提出的零加盟费、无风险、300%的投资回报让他动了心。于是,张先生赶到北京,找到了这家公司,“公司展出的服装都是一些国际知名品牌,一件衣恋的外套只要50元就能拿货,这价格也太便宜了。”张先生不禁对“奥斯莱特”起了怀疑。 据张先生说,他身边有一大批做服装生意的人都知道这家公司。记者从某门户网站上看到,该公司的招商赫然在列,点击率奇高,竟然有数千人次之多。记者暗访
加盟商需缴纳保证金 按照张先生提供的网址,记者看到在主页上介绍了“奥斯莱特”名品折扣店,1902年,美国人HolmesOsborne在纽约创建了奥斯莱特品牌,时至今日,全美已有375个大型奥斯莱特中心。公司品质最好,价格最便宜,号称“自诞生以来,全球没有任何一家店铺倒闭”,真诚邀请各方有识之士加盟合作。 记者按照网站上留下的QQ号,和一个网名“北京奥斯莱特”的业务员建立了联系。通过聊天,“北京奥斯莱特”告诉记者,自己的公司是美国店在中国的总代理,除北京外,在全国各地招加盟商,并极力劝说记者到公司看看。 从“北京奥斯莱特”提供的合同上可以看到,“奥斯莱特”以加盟商缴纳品牌保证金和首批进货款的不同将他们分为4个星级,品牌保证金从1.5万元到3万元不等,首批进货款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不同星级享受从标准折扣到85%的折扣。以一件988元的“Veromoda”上衣为例,一星级加盟商可以144元拿货,二星级以136.8元拿货,三星级以129.6元拿货,而四星级就相当于县级别的代理,以122.4元就能拿货。 与“奥特莱斯”无关 7日下午,记者随同加盟商吴小姐(化名)来到位于金源新燕莎MALL608房的“奥斯莱特国际企业集团”,看到有人扛着摄像机在对该公司内部进行拍摄,工作人员说这是在为公司拍广告片,要在湖北等地方台播出。 公司内有很多业务员,他们正通过电话、聊天工具以及面谈等方式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谈合作。一名女业务员负责接待了吴小姐,为了方便向客户详细介绍加盟细节,业务员把记者和吴小姐带到了另一处办公室,这里有四五个小单间,都是业务员与客户“私聊”的地方,记者发现大部分小单间已坐着客户,听口音都是外地人。 当吴小姐要求业务员出具一些品牌的授权书时,业务员以“目前不在手里”或是“先看衣服再看授权”等理由拖延。在办公室里,业务员承认“奥斯莱特”与城东著名的“奥特莱斯”折扣购物中心并无关系,“专门处理外贸尾单货”。在“亚洲物流管理中心”里,随处可见这些名牌服装。
在北京没有一家门店有意思的是,虽然“奥斯莱特”的加盟商遍布全国各地,但是惟独在北京见不到这家公司的门店,“我们的北京总代理已经被一个客户以220万元全部买断了,但是他没有招加盟商,具体干什么我也不知道。”业务代表以此解答了客户的疑问。
随后,业务代表陪同客户回到了608室,在这里吴小姐再次要求看品牌授权书,但是业务员只出示了“香港奔驰老爷车”、“美国红苹果”、“深圳鳄鱼王”、“韩国皮尔·卡丹”的授权书复印件,而其网站上展示的“阿迪达斯”、“耐克”、“BOSS”等品牌,以及客户要求出示的“ONLY”、“Dior”等品牌的授权书,业务员则以“经理不在”为由无法出示。 记者在办公室墙壁上看到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其注册名称为“北京奥斯莱特服饰有限公司”,取得的营业执照申请日期是2005年6月10日,到现在尚未满一年。 选衣厅戒备森严 为了向客户展示其拥有雄厚的库存,业务员带着记者来到了位于地下二层的所谓“亚洲物流管理中心”。业务员要求参观者把随身物品存起来,并要求不许对其内部进行拍摄。 在这个大厅里,摆设着众多品牌的服装,“你们既然有这么多品牌,为什么不把它们按品牌放,这样我们也好选啊。”一位正在选货的加盟商问道。记者注意到衣服码放得杂乱无章,随后发现这些衣服上除了自有品牌的标签,还有一个“奥斯莱特”的标签,上面除了货品号、类别等机打信息,还有品牌价、折扣价。记者翻看了一条“E-LAND”的长裤,品牌价298元,折扣价为116元,而加盟商拿货最高不会超过58元。 此外,记者还发现一些工作人员正在从一些白色塑料编织袋里拿出衣服往货架上挂。业务员表示,要是成了加盟商就不能挑牌子卖,因为每批货的牌子都不一样,赶上什么是什么。 各方反应服装品牌:不识“奥斯莱特”
随后,记者分别致电Esprit、Only、杰克·琼斯、皮尔·卡丹和金利来等几家公司在北京的销售总代理,得到的消息均是“从未与奥斯莱特公司签订过任何特许经营合同”。在北京市场,Only和杰克·琼斯服装同属绫致时装公司代理销售,该公司销售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大品牌在京不可能有其他代理商;Esprit的代理商上海创思服饰称,北京地区的Esprit服装由其垄断,京城各大商场专卖店都是其直营店铺;金利来北京分公司也表示自己公司的经销商中没有“奥斯莱特”的名字。 一位来自商场市场部的有关人士称,如果不是上述品牌的销售总代理,那只能是一个结果,这些服装品牌要么是侵权销售,要么就是假货。 金源新燕莎MALL:跟我们没关系 “这个‘奥斯莱特’就在金源新燕莎MALL里应该没问题”,“这个牌子不就是那个专门卖折扣名品的购物中心嘛!”采访加盟商时,记者得到许多这样的回应。由此可见,“奥斯莱特”之所以会给外地加盟商带来信心,一方面其办公场所设在城西著名的ShoppingMall里,占据了一定便利,另一方面它与城东的“奥特莱斯”无论在中文名称,还是英文标识上都有所相似,使得不少加盟商难以分辨。 在金源新燕莎MALL总经理傅跃红处了解到,“奥斯莱特”与新燕莎MALL毫无关系,大家同属于金源时代购物中心的租户,金源新燕莎MALL管理范围仅限于地下一层的一部分和地上的1至4层。 而对于名字相近的“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工作人员也称“奥斯莱特”与其没有任何关系。 业内专家:加盟需要有自营店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商务部颁布并已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规定,要对外招加盟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有两个执行店,来验证自己的产品在商场上是否畅销;其次还必须有1年以上的开店经验。否则就是属于非法加盟,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裴亮说,像“奥斯莱特”中国总代理只在全国招加盟商,自己并未开店,就已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外,对于“奥斯莱特”自称是美国总店的中国总代理的说法还需要查证,如果该公司假冒是美国总代理,则是虚假宣传,特许加盟商务主管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罚。 商务主管部门:私自加盟将受罚 “没有加盟资质的企业,往往为了逃避处罚,就会在加盟者的合同中不出现‘加盟’两字,而以购销合同和代理合同出现。”针对这个公司的加盟,市商务局流通管理处处长雷堃表示,如果有特许经营加盟业务的,必须到市商务局备案。从目前情况来看,这家公司违反了商务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里面的条例,私自对外加盟招商,将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律师:必须提供品牌正品 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郝清远律师表示,加盟商跟商家签订了加盟合同,商家就必须按照合同上所说的为加盟商提供各品牌的正品服饰,如果商家为加盟商提供的是假货,就违反了《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如果加盟商因此而蒙受损失,可凭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向商家提出赔偿。相关链接 特许人须具备6个条件 商业特许经营是特许当事人双方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