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投资环境早为人们所普遍关注。这种改善也早已从水、电、路的“三通”硬件建设跃升到一个新的层面,即对公平竞争依法维权软环境的治理。
事实上,每个投资者总是想减少投资风险,收取较高的效益回报的。所以,除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理想要求外,更加关注那里的社会状况,比如是否政通人和,人心安定;是否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依法保全等等。尽管有些地方具有先天的地利优势,但世风浇薄,假冒伪劣猖獗,市场竞争无序,甚至社会治安混乱,所有这些必然会影响到已有的魅力。有的外商看到地方官员大包大揽,权大于法,反感到没有“安全感”而被吓跑。也有的地方为“招商引资”,一味迁就偏袒投资者,出台种种“优患政策”。沿海地区的个别乡镇甚至提出“不惜任何代价为外商外修正创造投资软环境”,而所谓的“软环境”说空了就是牺牲工人的人身安全,牺牲原则,牺牲政府的政策法规。这些人以为依法维权就会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而实际结果则是导致劳资关系对立,矛盾加剧纠纷迭起,乃至酿成纵火等重大伤亡事故,其最终既伤害了职工的感情,也挫折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双方利益均受到严重损失。
所谓维权,就是要建立起公平、公正、协调有序、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在劳资关系中,应坚持不偏不倚依法办事,既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像大连开发区总工会那样,通过参与制定法规,依法调解争议入手,促进维权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出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8条》,初步形成了依法行事的维护环境,因而也赢得了外商的好评。事实上表明,只有依法维护方方面面的正当权益,才能达到人心安定,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在有序竞争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