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2016立法计划 网上黑店投诉难受理 人大代表呼吁立法加强管理



   本报两日来连续报道网络购物存在问题,不仅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也引起了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的高度重视。

  据统计,广州市消委会2007年全年,接到的有关网购欺诈的投诉达200余起。记者22日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由于网店提供虚假地址等原因,超过2/3的投诉因找不到具体被投诉方而无法受理。

  专家和人大代表表示,应尽快立法加强网络购物管理,政府部门应该增设相关网络管理机构,同时应该加强网店身份信息、地址等的资格审查,出现纠纷时便于查处。

  记者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随着“网购”的普遍,前来反映网上购物出现诚信问题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据统计,广州市消委会2007年全年,接到的有关网购欺诈的投诉达200余起。

  据广州市工商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州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反映网上购物问题的来电193宗,主要反映经营者利用网络涉嫌欺诈、销售假货及虚假宣传等。

 全国人大2016立法计划 网上黑店投诉难受理 人大代表呼吁立法加强管理

  有网友表示,目前,大多数网络开店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不需要营业执照,跟摆摊的“走鬼”差不多,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投诉时,商家已关门大吉。

  现象“走鬼”网店投诉受理难

  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何建安说,网店的地址往往都是虚假地址,找不到具体被投诉方,根本没有办法受理。他表示,前来消委会投诉网购的消费者超过2/3遭遇的正是这种情况。

  何建安表示,消费者手头只有付款的证据,无法出示正规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也是网上购物消费者维权难的一大原因。

  目前,网络购物程序一般是消费者向指定账户支付货款,卖家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交付产品。买卖双方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售后服务等没有具体约定,消费者难以提供有效凭证,无购物凭证的,消委会也不好受理。

  法律援助专家、华南师范大学郝新东副教授指出,“谁起诉谁举证”是法律惯例,对网上交易引起的纠纷提起诉讼,关键还是要看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但消费者在网上交易的举证方面往往处于劣势。

   剖析“过程监管缺失黑店肆无忌惮”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说,从电子商务的出现到目前普及的10年间,相关部门出台的管理政策寥寥无几。资料还显示,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网上开店规定审查备案制度,这就造成网上经营难于管理。

  在政府相关立法“真空”、网购缺乏有力监督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无法保障成为必然。

  记者了解到,除公安局设立了专门的网络监管部门外,大多数政府部门对网络购物这一新生事物的监管并未设立专门的机构,一个管理的真空正在出现。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指出,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对网络销售市场进行全过程的制度化监管,使得黑网店肆无忌惮地欺骗消费者。

  他分析说,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模式更多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过分强调登记和突击检查,而忽视对销售过程和销售方式的过程监控。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销售市场从实体走向虚拟化趋势明显,但是工商管理制度和模式并没有相应跟进。电子商务的监管不是登记、审批后就一劳永逸,而是需要常规性、过程动态的监管。

  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原来的法规和行政办法对网络购物并不适用,如果“一刀切”,监管力度必然大打折扣。

  对此,朱列玉呼吁,应尽快立法加强网络购物管理,政府部门应该针对现在日渐普及的电子商务,增设相关网络管理机构。同时,公安部门应根据新出现的网购诈骗问题,主动介入,加强对网上交易行为的监管。

   建议网络贸易宜实名让黑店主无所遁形

  左手便宜便捷,右手虚假欺诈,网络购物的两重属性一直在左右互搏,困扰着顾客们,也困扰着运营商。

  “不少购物网站,往往通过‘声明’将网站和具体的网上销售者清晰分离,特别是‘所售商品的一切问题均由网页上的具体出售者承担,网站除提供网络平台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专家表示,这样一来,如果网店缺乏诚信,或者所售商品存在问题的话,黑店主可能立即逃之夭夭网络遁形,按照现有的法律,追究购物网站的相关责任就很困难,从而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

  业内人士陈先生则道出了购物网站的困境:购物网站的交易平台往往有数以千计甚至数以万计的卖家。如果遵循传统市场的管理方法,让交易平台对任何一个卖家的商品质量问题、制假售假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在实际运行时还缺乏可操作性。

  专家提醒,消费者购物时最好关注购物网站与售货网页之间的关系,尽量选择购物网站和具体的网上销售者能够互相保证承担连带责任的网上购物平台,而对那些“声明免责”的网络购物平台谨慎审核其信用。

  朱列玉举例说,其实购物网站就像办展会,一个展会有上千个展位租给参展商,参展商卖假货骗人,展会举办者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他表示,目前法律对购物网站的民事责任却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建议应尽快出台。

  “网络贸易尤其要提倡实名制。”朱列玉还认为,网络购物的监管重点应放在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网站应该对开店的卖家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如真实的身份信息、地址等,出现纠纷时便于查处。

  提醒警惕“超低价”

  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何建安提醒消费者,网上交易要警惕“超低价”。他指出,总结消委会接到的网购投诉,网店货物比市面价格低于一半以上,很有可能就是骗局。网站上同类在线商品有许多,消费者可以使用“搜索功能”查看同类商品的信息,参考一下其他的报价再作判断。

   勿轻信网店星级

  同时,网络购物还要警惕新注册卖家短时间内获得非常多好评。一些网络骗子,往往先玩“小诚信”再来“大骗局”,不要盲目相信星级,建议在出价前要查看该用户注册的时间、交易的具体商品以及其他用户给他的具体评价。

  何建安表示,消费者要注意留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及电子交易单,将来一旦出现纠纷,这些都可以作为维权时的凭证。

   尽量选择第三方付款

  支付宝公司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多数投诉均因为骗子利用买家对第三方支付系统的不了解,劝说买家通过即时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而支付后却拒不发货。或者通过钓鱼网站骗取用户的账号和密码,从而盗走用户的金钱。

  他表示,付款时一定要严格遵照流程,尽量使用支付宝,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的第三方支付系统。

  根据支付宝抽样调查的部分B2C和C2C网站显示,2006年因为没有使用支付宝而产生的投诉占据这些电子商务网站的总投诉量中的5%,到了2007年,因为没有使用支付宝而产生的投诉已经上升到总投诉量的8%左右,部分网站甚至上升到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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