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请条件除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在省内从事连锁经营的,注册资金或出资不得少于1000万元;从事全国性和跨省连锁经营的,注册资金或出资不得少于5000万元;
(三)在省内从事连锁经营的企业,必须开办不少于20家直营连锁门店,方可向省文化厅申请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获得后,方可申办特许(加盟)店;
(四)拥有统一的上网网页和对连锁门店统一实施的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
(五)有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
B、申请材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和符合规定数量的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
(四)筹建方案;
(五)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及连锁店加盟章程;
(六)统一上网首页合作意向书或自建网站筹建方案;
(七)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筹建方案等。
C、批准后连锁网吧门店条件计算机终端数量设区的市不少于150台,县(市)不少于100台。同时,申请开办连锁网吧门店要由门店所在地的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报省文管局备案。
D、个体网吧加盟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按有关规定,我省只批准3家网吧连锁企业,目前,3家连锁企业正在筹建中,只有等到连锁企业筹建好之后,才能具体谈到个体网吧如何加盟连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