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进行任何提前通知,直接就回复我们不再续约。”一提起2006年6月收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航空”)的那份传真,中国台湾鼎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圣国旅”)总经理蔡女士显得相当委屈。
昨天,南方航空发布公告称,接到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关于鼎圣国旅和中国台湾南航假期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南航假期”)向南方航空追讨一笔约1.07亿元港币违约金一案,将在下月底正式开庭。
回放:南航违约拖欠佣金
“我们完全是按照协议在办,”蔡女士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公司是和南方航空直接签署的协议,并为了成立台湾南航假期在前期投入了240万元港币。事情到此还没有结束,在随后的两年中,鼎圣国旅每个月为台湾南航假期的办公地点和员工等运营成本的投入为16万元港币。
根据南方航空公告显示,2004年8月,南方航空与鼎圣国旅及台湾南航假期签订《合作协议》及附件,2004年9月,南方航空在香港的销售代理机构——南龙旅运(香港)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机票销售代理协议》,该协议已经执行完毕。但鼎圣国旅即台湾南航假期就有关合作期间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等的所谓违约金诉本公司,诉请支付金额为1.07亿元港币。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此案定于2007年7月25日原被告双方证据交换,30日正式开庭审理。
按照双方在2004年9月签署的第一份协议显示,鼎圣国旅的年销售额应为5000万元港币。而当鼎圣国旅在当年最后三个月中确实完成销售任务时,南方航空在2005年初的第二份协议中,将销售任务变更为每个季度4000万元港币。如此计算,鼎圣国旅的年销售额为1.6亿元港币。
“我们当时就对这点提出过质疑,不过南方航空的态度很强硬。”蔡女士向记者透露,在此之后南航还没有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代理佣金的返还。
对此,南方航空董事会秘书苏亮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而该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威华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内幕:航空公司压榨代理人
“目前航空公司对机票代理人制定的游戏法则,用‘霸王条款’和‘黑洞’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昨天,北京一位资深机票代理人告诉记者,航空公司会不断给机票代理人增加销售任务,这给机票代理人带来极大的负担。
此外,在完成销售任务后,航空公司故意拖欠代理佣金,也成为机票代理人的一块心病。目前,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机票代理人只能赚取占国内机票票面价3%的代理佣金,而国际机票代理费为票面价的9%。不过这些只是停留在书面上的规定,现在一些欧洲航空公司已经将代理佣金下调至7%甚至5%,“这让机票代理人的利润无形当中下降了一半。”
“实际上航空公司根本没有必要背着机票销售这个大包袱,在各地设立售票处和服务机构会使其成本大幅上升,”对方表示,不如将这块业务交给更加专业化的机票代理人。
观点:机票代理行业亟须整顿
目前,机票代理人的盈利主要是通过收取航空公司的佣金,除民航总局规定的3%外,还有额外部分,高的可以达到25%,甚至有的达到50%。此外的盈利才是通过附加服务向旅客收取的服务费。
不过,航空公司酝酿取消佣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但已经习惯了享受“免费午餐”的国内旅客,恐怕还不能马上接受机票代理公司将这一部分转嫁到他们头上。而有70%-80%的出票被机票代理掌握的航空公司,也不敢轻易做出决定。
“机票代理行业的洗牌在所难免。”上述那位机票代理人认为,由于在国外机票代理必须有酒店、旅游等关联行业的支撑,因此国内单纯的机票代理行业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行业,在国外根本没有,因此也毫无经验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