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类别,商业特许经营也可以进一步地再细分。
(一)根据特许内容分类,特许经营可以被分为三个大类:
1、商品商标特许经营或称产品和品牌特许经营(Product And Trade Name Franchising)
它指的是,受许人使用特许人的品牌和营销方法来批发、销售特许人的产品。作为加盟商的受许人仍保持其原有企业的商号,单一地或在销售其他商品的同时销售特许人生产并取得商标所有权的产品。其实质就是,大制造商为名牌化产品寻找销路,授权受许人进行商业开发的权利。此类受许人通常属于零售商一级,在汽车销售、加油站、大众消费品、化妆品等行业较常见。
这种类别又可细分为商标特许、产品特许、品牌特许。……
2、生产特许经营(Production Franchising)
它指的是,受许人自己投资建厂,使用特许人的专利、技术、设计和生产标准来加工或制造取得特许权的产品,然后向批发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许人不与最终用户(消费者)直接交易。特许人有权维护其企业的信誉,要求受许人按规定的技术和方法从事生产加工,保证产品的质量始终如一,以保护其商标及商号的信誉。同时特许人有权过问受许人对产品的广告宣传及推销方法。该类型的特许经营往往涉及到专利或专有技术诀窍的使用许可。典型的案例比如有可口可乐的灌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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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或特许加盟连锁(Business Format Franchising or Franchise Chain)
该形式的特许经营也称“公司特许经营”(corporation franchise)或交钥匙特许经营(turn-key franchise)。即加盟者按总部的全套经营模式进行经营。主要特征是受许人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标识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特许人的模式来经营;受许人在公众中完全以特许人企业的形象出现;特许人对受许人的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控制。此类特许经营越来越成为当今主导的模式,它集中体现了特许经营的优势。目前在很多行业迅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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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最基本、最常见的两种形式为:
(1)单店特许经营模式:单店特许经营模式是指特许人(盟主)将自己成功的单店经营模式许可给某一个受许人(加盟商)(称为单店加盟商)来经营。……
(2)区域特许经营模式:由特许人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该受许人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经营点,从事经营活动。区域特许经营模式又分为两类:区域直接特许经营模式和区域复合特许经营模式。……
4、专利及商业秘密特许
其指的是专利或商业秘密的拥有人通过收取一定费用的形式,允许被特许者在一定限制下运营该专利或商业秘密并从中获益。其特许人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二)根据特许权授予方式分类,特许经营有四个主要类别:
特许经营根据特许权授予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一般特许经营。这是最常见的形式,特许人向受许人授予产品、商标、店名、经营模式等特许权,受许人使用这些特许权进行经营,并为此支付一定的费用。
2、委托特许经营。特许人把自己的产品、商标、店名、经营模式等特许权出售给一个代理人,由该代理人代表特许人向其所负责地区内的加盟申请者授予特许权,(或特许人授权代理人代表特许人在其所负责地区内为其招募受许人),并为受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代理人自己并不直接经营,而是采取转嫁他人的方式开发和经营。跨国特许经营往往采取这种方式。
3、发展特许经营。这是指受许人在向特许人购买了特许经营权的同时,也购买了在一个区域内再建若干家分部的特许权。受许人有了这个权力,一旦事业发展顺利,就可以在该地区内,根据本部经营发展的需要再建若干家分部,而不必向特许人重新申请。
4、复合特许经营。这是指特许人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占特许权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该地区内可以独自经营,也可以再次授权给下一个受许人经营特许业务。即该受许人既是受许人身份,同时又是这一区域内的特许人身份。受许人支付给特许人的特许费一般根据区域内的常住人口数量确定,若他再将特许权转让给他人,那么,原先该受许人从他人手中收取的加盟费和权益金须按一定比例上交给特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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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受许人可再将购买的特许权再特许分类,特许经营被分为两类:
1、直接特许。即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受许人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经营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一般特许经营和发展特许经营这属于这种类型。前文所讲的单店特许经营也属于这种类型。
2、区域特许。即由特许人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该受许人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经营点,从事经营活动。如前文所讲,它又分为区域直接特许和区域复合特许经营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