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窃嫌处理,通常有三个步骤,即带、谈、兑现。带就是将可疑的窃嫌人带到处理地点(一般为防损办公室);谈是将窃嫌人带到办公室后,质询窃嫌人并使其承认窃嫌事实的过程;兑现是窃嫌人承认窃嫌事实后,对给卖场造成损失的补偿。郭金利通过理论阐述,配合具体的处理案例,鲜活的展示给与会代表三个步骤如何才能有效、顺利的完成。 在窃嫌处理中有几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就是合法原则。这即体现在处理过程中的态度和方法,如不能对窃嫌人打、骂、推、拉,也不能用污辱性的语言,对小孩或老人,应通知保护人并与其谈处理等。也体现在窃嫌人在承认窃嫌事实后写的书面材料中,为了将窃嫌处理纳入民事处理范畴,不能让窃嫌人在书写时写偷窃二字,只要写侵犯了商场的利益就可以了。第二是协商原则。窃嫌处理的过程就是协商过程。第三是尊重原则。尤其对老人、小孩及女性,要重话轻说谈,开导谈,尊重隐私谈,不接触身体谈,留有余地谈,让对方感激谈等。第四是合力原则:窃嫌处理要群策群力、不要单打独斗。第五是创新原则。每一次的处理一定要审时度势,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时而异、因情而异、因谈而异,以没有后患为宗旨,处理人员要学会把握事物的临界点、临界度(少一份则不足,多一份则成后患)。第六是效果原则。工作人员与窃嫌人在赔偿款的谈判上应该以效果为主,只要谈得好,赔款能兑现,窃嫌处理没有后遗症,就应该以此为窃嫌处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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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嫌人被处理后,很可能因在家人、朋友等人的劝说而反悔,尤其有一些可能会有新闻媒体人员的介入。这种时候,郭金利认为,对这种情况首先应热情接待,询问清楚来意,但不要解释或表态,也不能避而不见或置之不理。同时要立即向防损主管或门店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向区域或总部报告。在总部或门店负责人授权的情况下给来方进行依法、合理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反悔,但是要表明态度,可以重新谈,但不能给他人以错误导向,向窃嫌人进行索赔是公司的合法权利等。 在窃嫌处理问题上,不少单位及个人均有不同程度地违规操作,因此,零售企业在窃嫌处理过程当中,要把好制度关,操作上必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