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源自欧洲,先前也试用了不同的干洗剂,如汽油、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三氯三氟乙烷等等。使用时间最长的是干洗剂——四氯乙烯,至今为止算下来已长大70-80年之久,在欧洲、澳洲和北美的许多发达国家。
四氯乙烯干洗机仍然占有80%以上的份额。由于四氯乙烯有微毒,长期接触四氯乙烯是有害于身体健康的,尽管国内环境保护方面没有对四氯乙烯排放浓度加以限制,但是,干洗机的设计、使用都应尽量考虑让操作者避免或减少接触四氯乙烯。因此,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对四氯乙烯气体在工作环境中的允许浓度做出相关规定。其允许范围在25PPM-50PPM之间。我国规定为200毫克/立方米(即27PPM,GB16204-1996)。这是一个与世界发达国家接轨和比较严格的标准。
众所周知,酒精也是一种有毒溶剂。人类每天饮酒量要以万单位计算,却不见有多少人因饮过含酒精的的毒溶剂而中毒主要是因为控制有度,没有超过人类接受毒害的标准,从而不会中毒。因此,控制四氯乙烯的排放量和人体摄入量才是保证安全的关键。
对开启式干洗机,其结构决定必须有排放尾气,那么为了确保干洗加盟店操作人员,装、取衣服时装料口处应呈负压,避免四氯乙烯气体从装料口溢出来。干洗机标准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开启式干洗机应有安全联锁装置。装料门不关闭,机器不能启动;打开装料门,风机应自动启动;关闭装料门,风机则自动停止”。对全封闭干洗机,由于开门是没有抽风,操作人员仍能闻到气味,仍然不能消除其危害,因此,新的干洗机已在改进,不同的厂家采取了不同的措施。还有一些厂家的干洗机带有开机运行过程中不能打开装料门的联锁,避免出现误操作造成意外的伤害。
干洗机的噪声一般远低于环保限制值,标准中规定不大于80dB(A),如何降低噪声不仅是设计制造问题,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配套件的质量,对于大型干洗机,噪声控制还是不可忽视的。为了防止意外的机械伤害,标准中规定了“在转动皮带和转轴等处应加刚性防护罩”,这虽然是一个设计常识,但确有必要加以强调。尤其是用户在维修机器后,一定要安装好防护罩。对于防护罩的要求,不仅是刚性,还应注意确保不可能误伸入手指。
总的来说,干洗店在使用四氯乙烯干洗设备时最好选择全封闭型,尽量避免将贴身衣物、床单、被套等进行干洗,如果有干洗需要的干洗衣物,干洗后发现有很重的刺鼻性气味,则可能是由于衣物上所残留的四氯乙烯较多造成的。由于四氯乙烯是挥发性很高的物质,消费者可以将从干洗店取回衣物时,将衣物挂在通风的地方多晾晒一段时间,等四氯乙烯挥发干净后再穿。以确保四氯乙烯有互毒物发挥失效,不对人们的作健康带来不良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