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周折的网络交易规定终于浮出水面。据了解,它在很多方面不同于此前几次试探性质的规定,这次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在某些程度上令行业欢欣鼓舞。
对网购实施监管颇为艰难,但工商总局仍拿出了一些令各界喜多于忧的规范。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六月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有关方面对从事网络交易个人的实名认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二零壹零年七月一日正式实施,这距离工商部门首次尝试对网络交易实施监管正好过去两年时间。
二零零八年七月,北京工商局有意将电子商务纳入监管,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但在遭遇“执行难”之后,最终不了了之。二零壹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国家工商总局拟定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初定稿,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当时,本刊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对方表示初定稿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正式发布的时间并未确定。此前,坊间传言它会在二零壹零年三月十五日颁布实施。
来自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00家,预计二零壹零年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将超过25000家。二零零九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二零零八年翻番增长。分析人士指出,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下,的确需要相应监管政策对行业加以约束和治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和网购交易额的逐年放大,假货、欺诈等问题在电子商务新闻信息中出现频率越发增高。然而,关于网店的管理,以及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等问题的规定上,我国法律仍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