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正向索尼发起一场看起来“有点暧昧”的专利诉讼战。
7月7日晚间,奇美电子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函件称,该公司已于当日清晨于美国阿肯色州西区联邦地方法院对索尼公司提出专利权侵权诉讼。奇美电子主张索尼公司所生产销售之数项重要产品,包括Bravia液晶电视、Cybershot数码相机以及数码相框等,侵害奇美电子专利权;除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外,还要求法院禁止索尼公司贩卖侵权产品。 同时,奇美电子还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索尼提出相关专利侵权诉讼。 昨日(7月8日),记者致电索尼中国就此事进行征询。索尼中国有关负责人表示,无法对此作评。 其实双方诉讼可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今年3月18日,即奇美电子三合一合并生效日,索尼也在美国国际贸易局(ITC)控告奇美电子的前身群创光电(Innolux)和另外两家IT企业冠捷、优派(Viewsonic)侵权。索尼当时宣称上述公司侵犯其10项专利权,也要求禁止被告公司的液晶电视及显示器装置进口至美国。 国内一家面板制造商人士评论称,奇美兴讼也是在提醒索尼其掌控市场的决心,“目的应在于想以战逼和,获取索尼更大订单。” 奇美其实并非 “一个人在战斗”,其母公司鸿海集团也同样在向索尼争取更多利益。 鸿海不但是索尼的主要代工合作伙伴,还连续收购两家索尼海外整机工厂。鸿海连同奇美,正整体积极谋求从索尼获得更多的订单利益。 前述人士分析认为,奇美只在美国市场申请禁止销售产品,实际上是在给诉讼留下“可变后手”。如果索尼接受和谈,那么更多面板订单发往奇美或是组装代工订单更多交给鸿海都是可选条件。他表示,供货商与客户之间针对专利侵权互相兴讼,根据业内经验,最后大多会以和解收场,通常互相授予专利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