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理论界有很多解决方案,大致可以归纳为6种:一是发展适合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公开资本市场;二是加大政府创新基金资助力度;三是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四是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五是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银行;六是拓宽民间资本进入初创企业的渠道。
那么,哪种方式更适合初创的科技型企业呢?
公开资本市场:路漫漫其修远
对创立不久的企业来说,证券市场对上市企业规模的资格限定,绝非是轻而易举可以达到的。
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要承担巨大成本,包括企业改制重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宣传费用等,这会让企业不堪重负。保守估计,筹资额度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上市须支付的各种费用在1000万元以上。
而创业板严格的监管、信息披露机制和保荐人制度,更会让企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影响到日常的经营管理。
这些因素的存在,对于筹资额度不大的初创型科技企业来说,显然是一条“漫漫险途”。
政府创新基金:心有余而力不足
1999年5月科技部、财政部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持手段。
自该项基金设立以来,有不少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此项基金的资助,取得了良好效果,尤其在引导地方政府、银行、风险投资机构对这些获得资助的企业的投资方面,更是效果显著。
但是,创新基金的总盘子仅有几亿元,面对国内数量庞大的初创科技企业,委实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有资金需求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应该尽力争取政府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但同时也应积极考虑其他筹资渠道。
信用担保体系:仍需上下而求索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国家鼓励各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等。
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确能够解决中小企业缺乏担保品的问题,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贷款。但是,该方案同时也将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担保机构身上。另外,目前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尚处于初期建设阶段,实力弱,缺乏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机制,风险很高,有关责任人员普遍感到如履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