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都是要成本的,就算是最少的启动,也要包含一些最基本的开支,如产品定金、店面租金等,更别说大一些的商业了。因此,对者来说,能否快速、高效地筹集到,是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
银行是现阶段中小企业的主要来源,除传统的流动贷款外,针对中小企业普遍缺少抵押品的特点,还有以下几种特殊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生产型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应收账款的质押率一般为六至八成,申请企业所需提交的资料一般包括销售合同原件、发货单、收货单、付款方的确认与承诺书等。其他所需资料与一般流动贷款相同。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尽管商业承兑汇票无银行信用担保,只有出票人(相当于前述应收账款付款方)的信用担保,但对于销售商来讲,由于容易取得付款方的认同与配合,而且操作规范,因此对那些需改善财务指标的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来讲,可积极尝试向银行提出无追索贴现申请。
应收账款信托贷款:应收账款信托贷款是指以申请企业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受益人,三方共同签订信托合同。企业将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负责监督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应收账款的收益归银行,同时银行和该企业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由于这种操作方式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特点,将应收账款安全隔离为信托财产,与前述应收账款质押相比,提高了银行贷款的安全性,而且对申请企业来讲,只是会增加一定的成本,因此,对银行与企业都会有较大的吸引力。
保理:是指销售商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的行为。对于企业来讲,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虽然都是基于应收账款而得到的,但有着不同的财务意义:前者在企业内部账务处理上,直接表现为应收账款减少,现金增加(对于有追索保理,企业需披露保理产生的或有负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直接下降,而后者由于是销售商以自己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在财务报表上,应收账款并未减少,资产负债率则会相应上升。一些上市公司为了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自身的财务指标,满足再的硬性条件,比较热衷于与银行叙做保理业务。
动产质押贷款:企业可用于质押的动产主要包括产成品、原材料等。由于动产的流动性与不可控性,目前国内部分银行与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合作,推出了监管仓仓单质押贷款这一新品种,操作要点是:申请企业将动产运至指定的物流、仓储公司的监管仓,物流、仓储公司向申请企业出具仓单,并交付银行,银行据此发放贷款。当申请企业需支用该部分动产时,需征得物流、仓储公司及银行的双重同意。若由于物流、仓储公司工作失职,导致银行抵押物落空,则物流、仓储公司需向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集合委托贷款:一般由银行根据申请企业的建设与需求情况来发起,但此类必须有明确、稳定的现金流,出资者需承担贷款风险。对于那些拥有优质资源的中小企业来讲,如其能取得银行的间接贷款承诺,获得银行发放的集合委托贷款,其成本将可下降一至二个百分点。
买方信贷:顾名思义,买方信贷是指银行向销售商的下游客户(买方)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销售商所售商品的贷款。以此,银行间接支持了销售商的货款回收,改善了销售商的现金流量。这种贷款一般由销售商负责安排,并可为买方提供贴息便利。对于那些下游客户实力雄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可广泛采用此种方式来促进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