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要注册商标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商标注册的步骤有:
一、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
1.加盖申请人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或签名(自然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此表要求打字或印刷,非手写形式。
2.商标黑白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长和宽不少于5厘米和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份。(提示:注册黑白商标可涵盖彩色商标,一般注册黑白商标即可。)
3.直接到商标大厅办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原件;自然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资格有效复印件。如注册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申请商标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全。
4.交纳商标注册费用: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费为10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费和代理费。
二、审查和核准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书15日内向申请人发《受理通知书》,对于符合规定的商标,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 (审查期约为12个月)并予以公告;如认为申请书内容可以修正,则发《审查意见书》或《驳回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