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迷你吧”促销十法
一计:灯光引诱法。客房夜班服务员做完夜床,除开启床头灯外,再让“迷你吧”灯筒处于开启状态。客人进房一插电源板,除了“夜床”加背景音乐的温馨动人外,“迷你吧”的灯光折射出吧台琳琅满目的食品和酒水,正频频向下榻客人传递无声但却魅力无穷的召唤:过来,取用吧,就象使用你自己家里的冰箱那样方便!秀色可餐,你能拒绝它的诱惑吗?二计:安民告示法。当客房夜班服务员做完“夜床”,放置在床头或床柜上的不再是公式化的“晚安”之类的祝福卡,而是又附带了另一声敬告:如下食品/饮品有利您的健康,助您安度良宵:一杯牛奶有助于晚餐后的消化,稀释血液,助你入眠;一块巧克力,它会使你的睡意油然而生……;千万不要饿着肚子上床睡觉,“迷你吧”上的那份“来一桶”快速面就是为您准备的;来一小口威士忌,朦胧中伴你走进梦乡……;如果你想偎在床上看一会电视再就寝,“开口脆”(一种膨化小食品)就是你最好的伴侣:甜甜的,宜与情感型电影为伍;咸咸的,只宜和刺激型电视剧相佐,还有……;等等……你自己去“迷你吧”瞧吧!三计:定时提醒法。一如儿童玩具,在客房内放一个家庭化的“闹钟叫醒”似的装置在“迷你吧”上,定时播放如下悦耳动听的录音语言:“你享用‘迷你吧’的时间到了……”每隔十分钟一次,除非下榻客人关闭此“提示器”。有此座钟式“提示器”,还定时录音启闭,还怕客人对“迷你吧”置之不理吗?!四计:积分奖励法。也许下榻客人自己都不知道,其在饭店里的任何消费都会与客房里的“迷你吧”挂钩。即客人每递增十元或百元的消费都会成为取用“迷你吧”上食品或酒水的奖励折扣积分。你说这经济学上的“边际贡献”理论的逆向应用谁会熟视无睹?而这一切都已写在了“迷你吧”的消费指南上,甚至当你在饭店前台登记入住时就已被总台接待员告知了!五计:加倍优惠法。这是取用“迷你吧”食品或酒水前提下的促销方法。即“买一送一”、“买二付一”的诱导消费法则。当你饮尽一瓶“迷你型”红葡萄酒或啤酒后,又获悉再喝一瓶也是“白送”,此刻的你,除了再次委屈你的肠胃以外,别无选择。
六计:迷你厨房法。这只对有“迷你厨房”的客房有效。其实只要在极小的空间增加微波炉+电磁炉+水斗,“迷你吧”里的贮藏食品就会丰富一倍乃至更多。精打细算的你会发现在无须应酬“充阔”的时光里,你会象简单条件反射的动物那般省下去饭店餐厅用餐的这份花销,而只耗用了在餐厅消费50%的钱即完成了一套简约有致的“个人套餐”。“迷你吧”里就为你列出了不下3种的“套餐组合”:海鲜、肉类、还有蔬菜套餐!
七计:玩具交换法。此计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只有携带孩子的父母型客人动用了“迷你吧”上的酒水或食品,才能凭有关“商标”凭证去饭店大堂一角的那个“小卖部”去兑换孩子吵着闹着要的那个“小熊猫”——盼盼。这一加一减,客人实际上还是少了50%的开销(如果原本就想又喝又买的话),你说你孩子的潜在需要能不让做父母的动心吗?!八计:附加值法。此计与上一计配套使用——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一切尽在不言中:取用“迷你吧”上的酒和食品皆是为了获得那精美的“葡萄酒架”、“小巧克力盒”等等,用了就送“附属品”,而且还是“舶来品”——好似“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鸣呼!九计:物有超值法。即在饭店行政楼层的客房里,对“迷你吧”略动“外科小手术”,每天限量供应必备饮品/食品,而这一切都是免费的,“不吃白不吃”。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部分的额外开销,作为饭店的直接营运成本,早就摊销到比普通楼层高25%的行政楼层的房价上了,且还让客人感到下榻行政楼层我就是VVIP,连“迷你吧”里的一切也是我的。那一般VIP礼遇的一份“欢迎水果”又算得了什么!十计:无所不在法。除了“迷你吧”以外,难道就没有其它“迷你”食品、饮品可以诱惑你了吗?卫生间客用品盘架里的“口香糖”、床头柜上的10盎司洋酒、书桌上的小吃食品、沙发茶几上的香烟,等等……为什么它们只能躺在“迷你吧”里?!要知道人性的最大弱点就是怕不断地被“视觉诱惑”,其结果可想而知,一不留神,你就嚼着“口香糖”、叼着香烟、喝着洋酒、含着小吃、还看着电视多惬意!又是一不留神,你又看到了在电视屏幕上显示的房内消费“迷你菜单”,原来远离“迷你吧”的那些刻意摆放的“迷你”食品/饮品,价格比“迷你吧”里的“正宗货”便宜30%!快享用吧,还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