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式的确定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可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对于使用平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货物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二)供货商的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极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厨师长、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三条:市场调查原则
1、由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会计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四条采购的定价原则:
1、对供货商所供物品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总经理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3、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5%。
(4)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0%。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审购程序
(一)零星物品的审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 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两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3、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写明,限时购买。
(二)供货商送货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人员办理。
2、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员进货。
3、新进酒水、物料由总经理和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通知库管,不需填写申购单。
4、只有采购人员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按申购单上的要求通知供货商送货,其他人员非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通知送货。
第六条:采购数量的确定原则: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一) 鲜货、蔬菜、水发货的采购数量。
1、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
2、用上述原材料的部门每日营业结束前,根据存货、生意情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提出次日的采购数量。
(二) 库存物品(干杂、调料、燃料、粮油、烟、酒水、低质易耗品等)的采购数量。
1、此类物品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周转、储存条件等因数,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的饿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x发货天数
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x15天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原则:
(一)验收的质量标准:
根据本酒店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二)验收的数量标准:
根据采购人员收取的当日采购申请单上写明的数量进行验收,数量差异应控制在申购数量的上下10%左右。
(三)验收人员:
采购人员、库房人员、领用部门负责人、监督员四人共同验收。
(四)验收时间:
每日上午9:30---10:00 下午4:30
(五)验收程序:
1、由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或“鲜货食品验收单”注明所收物品的数量、单价、金额。
2、入库单、验收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货物领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签字生效。签字完毕后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库管自己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做为记帐凭证;第三联交供货商作为结帐凭证;第四联交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