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指南适用于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登记业务。二、本指南中要求提交的材料,凡属向登记机关发出的各类文件(包括申请书、报告、证明等)须提交原件,除此以外,可以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盖章或签字,同时登记机关须核对原件。
三、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同时变更多项登记事项的,应在申请表中一并写明。四、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同时变更多项登记事项的,只按其中最高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申请增发副本的,按副本数收取工本费.收费币种为人民币。五、本指南中仅列明登记机关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涉及前置审批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登记机关的执法依据。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一、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二、有限公司设立登记1、一般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2、高新技术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3、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三、有限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1、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2、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登记3、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4、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登记(1)有限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2)内资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3)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有限公司变更登记5、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6、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变更登记7、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1)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2)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8、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1)有限公司出资额转让变更登记(2)有限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3)登记机关协助法院变更有限公司股东或者出资额变更登记四、有限公司迁移变更登记1、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迁出深圳市变更登记 2、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迁入深圳市变更登记五、有限公司变动事项备案1、有限公司章程备案2、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更换备案3、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到位备案六、有限公司分立登记1、有限公司新设分立登记2、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登记七、有限公司合并登记1、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2、有限公司新设合并登记八、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九、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十、有限公司分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1、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2、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登记3、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4、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十一、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十二、申请补(增)发营业执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