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7日,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属下的子报——生活报发表了整版的质疑文章《六问省城报刊零售市场》。文章提出城市报刊亭究竟为谁而设、公共资源分配怎能厚此薄彼、这样的分配方式是规范还是滞死、考察“经验”为何被搁置、不正当竞争伤害了谁、城市报刊亭该走向哪里等六大疑问。
文章认为“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为解决省城报业市场不规范问题,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决策动议,将首批200个报亭全部分配给哈尔滨市某报业集团(此前已先期给这家报业集团分配过50个)。这些报亭都在哈尔滨市黄金地段,其他报业集团无法与其平等竞争。政府职能部门制造了独家垄断的局面,就此人为引燃了报刊恶性竞争的导火索”。
对此,生活报指出:“报业竞争不可避免,但是竞争需要一个宽松、公平、合理、有序的环境。我们要站在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给省内各报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过去不合理的零售格局应该立即纠正,而不应成为新的不合理做法的借口。更不能成为滥作为的遮羞布。”
省委宣传部调查结果
文章发表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省委宣传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报摊亭之争的始末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正在进行多方协调,磋商、论证最具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调查结果基本形成如下意见:1.哈尔滨真正报刊零售平台尚未建立,哈报集团现拥有绝大多数报摊亭。2.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3.邮局是国有企业,在报社纷纷自办发行后,邮局的报刊发行市场份额越来越萎缩。 4.解决报刊亭之争的原则:经济利益服从社会利益,报刊亭是社会主义宣传阵地,不是哈报的,不是省报的,也不是邮局的,作为公共资源应该拿社会共享。5.几种解决方案:(1)成立联合股份公司;由政府出面在各利益主体之外招聘经理,独立经营。第(1)条行不通就平等分配,平等的摊位数量、平等的地段点位、平等的销售各家报纸。
省新闻出版局的困惑
报刊亭矛盾激化后,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积极做好管理和沟通工作,力争让摩擦不会升级。但在商量治理对策和处理矛盾的过程中感到困难重重。产生矛盾的主体各方都有利益所在,且报刊亭之争涉及复杂的历史原因,是历史问题的延续,省局在协调处理矛盾时感到无章可循。全国各省市的报刊亭的归属及经营方式各不相同,报刊亭的建设又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如市政、交通(占道费)、城管、城建(建设用地)等。同时报刊亭又起着传播文化,巩固党的舆论阵地的作用,宣传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也是责无旁贷。因此,解决哈市报刊亭的争端问题,需多方部门共同协调,这无形之中增加了解决争端的难度。因此,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呼吁中央各相关部委早日联合出台可操作性的规定,让地方职能管理部门在进行管理和协调矛盾时能够有章可循、依法行政。
利益各方辩论
目前,哈尔滨报刊零售市场上以《新晚报》、 《生活报》和《黑龙江晨报》三张都市类日报为主。
就哈尔滨报摊、亭被自家垄断之事,哈报集团解释:哈报集团1988年开始自办发行,1995年成立发行公司,建设发行站、经营报刊零售摊点,期间经历了艰苦的努力,投资了4000万元,才培育了现在的读者市场和黄金报摊点位。如果撤摊进亭,这200个黄金地段的点位是我们培育的,应该为哈报所有。
邮局对此辩称:目前的这些黄金地段的报摊点最初是邮局开办管理的,当时报社都还没有自办发行,后来哈报自办发行,我们响应国家邮电部的号召把报摊让给哈报管理,要是讲历史,现在的报摊黄金点位应该由邮局所有。但是我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报摊、亭已演变为社会公共资源,由一家报社来控制服务于报刊传媒行业和广大读者的公共平台,不符合市场规律。我们主张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但哈报不同意,要么就由他们控股。我们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生活报》提出:哈报花很少的钱,利用合法的手续把公共资源占为己有,用貌似市场的表象掩盖了真正的市场的意义,哈报所谓的10年来投资经营报摊,其实只是交了临时占道费,临时占道不是固定建筑,不可能成为独家固定资产。哈报用不恰当的手段在不成熟的市场时期把公共资源占为己有,现在应予以纠正。
作为省会的哈尔滨市,如果搭建报刊发行公共平台,监督权应由省委宣传部直接掌控;管理权应由省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经营权由省暨哈尔滨市邮局及省、市新闻单位等多家实体共同投资控股,组建哈尔滨市报刊发行股份公司,属于独立运营的法人单位,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这样才能从整体上考虑“全网”和所有报刊社的利益,实行统一价格、统一进货、统一标准。
《黑龙江晨报》认为:在对报刊亭这种关乎传媒生存发展的命脉的公共资源的分配上,必须做到绝对公平,真正实行市场化运营机制,不能有明显倾向于任何一方,这样才能避免造成报业的良性竞争演变为不正当竞争。2005年是,WTO允许外国资本进入我国报刊批销、零售终端市场的起始年。目前,外资正在南方城市开始“攻城掠地”,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入到黑龙江省。从目前我省各家报刊的实际情况看,由一家或两家媒体经营的现阶段报亭经营模式,属于“自产自销”的小作坊模式,是报刊销售终端发展中的初级阶段,根本经不起外资背景的大发行集团的冲击,将会被各个击破,逐一收编。届时,黑龙江省失去的将不仅是上千个报摊、报亭,而是一个庞大的宣传舆论阵地。
中国新闻出版报观点
哈报集团在市场中早走了一步,占得了先机,其在发行理念、经营管理机制的建设上确实高出一筹,许多发行经验,如广场收订、开展“党报上餐桌”、互动活动现场收订、“报达”家政嫂收订、借助增值服务项目开展收订、易货收订、亲情联谊等形式,值得借鉴和肯定。
但是,公共资源被垄断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迫于市场压力,《黑龙江晨报》在征订工作中开始向读者赠送奖品,有的奖品价格甚至高于订阅全年报纸的金额,哈报集团属下的《新晚报》也积极跟进,订阅全年报纸送一桶豆油。一场发行大战即将爆发。《生活报》在《新晚报》的强势挤压下开始压低报价,《新晚报》每份批发价0.41元,《生活报》每份0.35元,省内另一份综合类日报在一次“农民工”街道送报中将报纸以0.30元的低价格出售,出现了多次为了售报“大打出手”的恶性事故;对此,《生活报》的理由是,在零售渠道有失公允的情况下,有奖和低价销售是忍痛割肉的无奈选择。
另一方面,哈尔滨报刊公共销售平台的缺失导致了哈尔滨公平竞争的报业市场发育滞后,在其他省市几败俱伤的报业发行大战的前车之鉴下,哈尔滨有可能避免报纸发行的大规模“厮杀”。目前,在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的协调和干预下,各报已经在做理性的思考。
但市场的无情注定了这种思考的脆弱,哈尔滨报界,除《新晚报》外,在发行终端受到哈报利用报摊、亭进行挤压的报刊,如《生活报》、 《黑龙江晨报》、 《格言》杂志等,对报刊亭之争的结果正拭目以待。
“蒸发”现象之怪
贵阳现有固定人口近350万、流动人口数十万,其中,全市6个辖区的固定人口就有200万左右。按人口比例,贵阳市的报刊亭拥有量应当在200个左右。然而在2004年8月,在党报纷纷走进零售报刊亭的时候,在贵阳市的街头,却除了3个简陋的临时报刊销售点外找不到一座正规的报刊亭。
作为省城的贵阳从来就没有过报刊亭吗?当然不是,早在1997年,贵阳市的正规邮政报刊亭是54个,到2003逐年递减为零个。
是什么原因让贵阳的报刊亭逐渐“蒸发”?
据贵州晚报载,贵阳市的邮政报刊亭是随着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而逐渐淡出市民生活的。2001年,贵阳市开始全面启动清理占道经营工作,而邮政报刊亭作为临时建筑,被列入清理范围。报刊亭被陆续拆除,贵阳市民买报,几乎完全只能依靠街头的流动报童。一些个体报贩占据人行道、公共汽车候车亭设立临时报摊,极大地影响了市容,市民反响强烈。
在市民的议论声中,贵阳市规划局曾经表示,他们今后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把报刊亭建设统一考虑进去,并同意3个试点报刊亭的规划方案,待征求市民意见后即可交相关部门予以实施。但是,3个临时邮政报刊零售点加上3个拟建的邮政报刊亭,相对于上百万市民的需求,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几年过去了,承诺至今仍停留于口头。
千呼万唤不出来
从2003年初开始,贵阳市邮政局21次向贵阳市规划局、贵阳市政府上报申请建邮政报刊亭的报告,均未获批准。为让贵阳广大市民方便购买报纸,贵阳市的“两会”代表、委员们也以提案、议案等形式屡屡发出呼吁,希望有关方面能将报刊亭真正当做城市的基础设施加以规划建设。2003年,在贵州省邮政工作会议上,贵州省副省长包克辛明确表示:“这个事该办,报刊亭西方国家也存在,国内也有成功范例,它不属于占道经营,而是一个城市两个文明的组成部分。”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呼吁、批示没有被落到实处。
新希望的厄运
2004年1月,作为地方法规的《贵州省邮政条例》开始实施。 《条例》明确规定,“机场车站、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邮筒、报刊亭、邮亭、阅报橱窗等设施”。这似乎让广大市民看到了新的希望。
随后,贵阳市邮政局满怀希望地再次向贵阳市政府上报了设置报刊亭的请示。这份请示几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后,在贵阳市规划局遭遇了厄运。贵阳市规划局提出意见:不同意在市内广场主次干道上设置报刊亭,建议报刊零售在上述地段进商场、进社区、进超市等;同时建议贵阳市邮政局拟定在非土、次干道建报刊亭的方案继续上报。然而,报刊零售进主、次干道的商场超市,事实上,这无法做到,因为主、次干道每平方米门面月租金高达数千元,报刊销售业主无力支撑。
中央关于党报进报刊零售亭的精神下达后,贵阳市邮政局又上报拟建5个报刊亭的方案,报告好似石沉大海,到现在未有批准消息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