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介 协 议 书
闽隆婚介协( )第 号
甲方: 会员登记号:
乙方: 福建隆事达信息有限公司西湖鹊桥厦门分中心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本着积极推荐,热情服务,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婚介成功率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婚介服务,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甲方在登记(入会,下同)前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婚姻介绍人.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婚介服务,收取登记费,服务费,年费与婚介成功费.登记费,服务费,年费因服务对象常住地不同分别按以下标准收取:
厦门地区(含同安)会员:
登记费50元,服务费30元,年费30元,合计380元
福建省内会员(不含福州市区):
登记费80元,服务费450元,年费50元,合计580元
国内(不含福建省)会员:
登记费100元,服务费600元,年费80元,合计780元
国外(含港台澳地区)会员:
登记费130元,服务费750元,年费100元,合计980元
本协议实际收费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登记费,服务费,首年年费在甲方登记入会时一次交清,甲方如中途退会,以上收费不予退还.
三,婚介成功费由双方约定,在甲方因乙方介绍成功的婚姻办理结婚登记后一个月内支付.甲方同意在乙方婚介成功时,以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300元起,以上不限)酬谢乙方.若甲方违反此项约定,隐瞒由乙方婚介成功的事实或拒交婚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婚介成功费.
四,甲方在登记时,应按照乙方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会员登记表》正,副本各一份,并提供本人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3,中专以上需学历证书;4,1寸及4寸彩色近照各1张).甲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承担相应责任.若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资料不全,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的服务.
五,甲方退会时,在办妥退会手续后可向乙方索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但《会员登记表》原件及本协议不予退还).
六,乙方本着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的宗旨,承诺对甲方实行"一次性登记,服务期限至顾客找到合适配偶为止".但甲方在登记后每满一周年(从登记的当月当日起至次年的当月当日,以此类推)时,应向乙方重新填写婚介表格以确认近况,并按本协议第二条款向乙方交纳年费,方保留会员资格并享受乙方提供的婚介服务,否则视为甲方自动退出,乙方将终止对甲方服务.
以上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理人):
乙方:福建隆事达信息有限公司西湖鹊桥厦门分中心(盖章)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主管: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