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家和地市经销商之间,省级代理商曾经是一座不可或缺的“桥梁”。然而,近年来照明行业出现的两种现象,使这座“桥梁”变得晃荡不安。
一是品牌厂家纷纷在省会城市设立分公司或运营中心,将渠道管理、售后服务重心下沉,直接面对二三级市场的经销商;二是越来越多的地市商家绕过省级代理商,直接组团到古镇选购产品或者寻找品牌合作。 厂家为了避免“店大欺厂”,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他们肯定不希望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逐渐缩小省级代理商的势力范围是迟早的事情;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他们必然要减少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环节,以扩大自己的利润空间。地市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和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自然会想方设法绕过省会经销商直接从厂家进货,省级总代理或总经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于是被逐渐削弱。 8月8日晚上,灯饰视界组织了经销商论坛交流,有嘉宾认为地市商家直接到厂家进货要面临诸如交通运输、资金实力等困难;也有嘉宾认为厂家直接面对地市商家会在货款风险控制和销售网络培养、销售成本控制和售后服务方面面临巨大挑战;还有网友认为当前省级代理商的地位还不可替代……但是,我们也发现,当今中国灯饰照明行业的竞争焦点已经下沉到了地市(县)市场,越来越多的品牌厂家纷纷高举“渠道扁平化”的大旗,试图通过减少渠道环节以争取各自的市场竞争优势,甚至有些厂家不惜“过河拆桥”,让省级代理商苦不堪言。最近在本报受理的投诉案件中,就有不少是省级代理商被厂家取消代理资格而引发的纠纷。 不可否认,对优秀省级代理商来说,他们的作用依然不可替代,他们更无须担心成为厂家渠道变革的牺牲品。但对于品牌意识薄弱、售后服务差、靠不断争取厂家支持来维系生计的省级代理商来说,就难免“大浪淘沙”。 面对如此形势,省级代理商理应早日反省,积极完善自身,自立自强,以期成为厂家不可或缺的利润支撑点,成为地市商家的衣食父母,并着重将自己这座“桥梁”更广泛地延伸到消费终端。只有这样,我们的省级总代理才可能避免被抛弃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