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为促进甲方产品的市场销售,谋求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价格及销售任务产品名称、规格。 单位、代理价、最高零售价、首次提货量(盒)月、销售任务(盒)、年度销售任务 。 二、代理条件和代理区域 1、乙方缴纳市场保证金 元,首次提货达到 整,即取得上述产品在 地区的独家代理权。当协议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2、当乙方取得独家代理权时,甲方不得向该地区的其他经销商供货。 3、乙方首次提货后,前两个月为开发期,开发期后,开始计算每月销售任务。三、订货方式、货款结算、税票。
1、乙方将订货单传真到甲方,订货单上必须标明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等,并签字确认。 2、甲方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乙方必须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将货款交付给甲方业务人员。 3、乙方必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代理权。 4、甲方提供代理价以内的税票,高出代理价部分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四、窜货:如由于甲方发货造成窜货,必须按窜货额的三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窜货到其它市场,同样按窜货额的三倍赔偿给甲方,并取消乙方代理权。 五、货物发运及验收 1、运输方式及费用,铁路集装箱发货,汽车公路配货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如需铁路快件或邮局等高价运输时,甲方承担运费的50%,乙方承担50%。 2、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的第一到货站(火车站或汽车配货站),其长途运费及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提货费用及短途运输费用由乙方. 3、乙方收货时,如发现数量短少及包装破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货物承运部门索取有效的货物破损清单。并协助甲方处理解决。 六、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照资料。 2、甲方收到货款后,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守法经营,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如因乙方的不良销售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5、在发出货物两个月内,乙方可以提出退货。但必须确保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 七、协议解除: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乙方窜货。 2、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额度的80%。 八、履约 1、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协议,如一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注: 甲 方: 乙 方: 开 户 行: 开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代 表 人: 代 表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