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者克林8226;盖尔西克认为“即使最保守的估计也认为家庭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到80%之间。全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经营”。据《幸福》杂志统计,在全球500家大型企业中,有175家家族企业。
欧洲目前有20个财产超过10亿美元的历史悠久的家族。在英国最大的116家公司中,有29%是家族企业,在法国最大的200家公司中有50%,而在联邦德国最大的150家公司中则有48%为家族公司。家族企业创造的价值目前占据美国GDP的50%,并为美国提供了50%的就业机会。在美国公开上市的最大型企业中,有42%的企业仍为家族所控制。在日本,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在日本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以家族企业为代表的中小企业占日本企业总数的99%左右,就业人员的80%左右。家族企业占GDP 的比例, 韩国为48.2%, 中国台湾为61.6%, 马来西亚为67%, 菲律宾和印尼最大的十个家族企业占了本国市值的一半。泰国和中国香港, 五个最大的家族企业占了26%的市值总值。在我国,340多万家私营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家族企业,2005年底,民营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为50%,民营经济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社会的80%以上。
在管理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家族管理方式所独有的自身优势,使之与公司的业务协调发展。
首先是利益高度相关,有利于产生较佳的激励效果:凭借家族成员之间特有的血缘关系、类似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相关的社会网络资源,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能够全情投入,团结奋斗,甚至可以不计报酬。家族中的优秀核心管理人员依托家族的血缘关系,将企业的决策权集中在自己手中或家族内部,从而建立了集中、稳定而强大的领导实体。
其次是信任程度高,能有效降低企业组织管理成本:家族观念的约束,信任度就能达到一定水平,所以过程中的监督成本也相对较低。决策者与管理者多为家族中人,信息的传递极为快捷,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处理,执行效率表高。在企业资金困难时,家族人员还可以不计报酬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在资金上的压力
第三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家族成员之间特有的血缘、亲缘关系,使家族企业具有强烈的疑聚力,加上心理契约成本较低,再加上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合一,家族企业的总代理成本可能较非家族企业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