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交易磋商分为询盘、发盘、还盘与接受4个环节.
询盘是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探询交易条件,表示交易愿望的一种行为。询盘多由买方作出,也可由卖方作出、内容可详可略。如买方询盘:“有兴趣东北大豆,请发盘”,或者“有兴趣东北大豆,11月装运,请报价”。询盘对交易双方无约束力。
发盘也叫发价,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 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一经受盘人无条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承担按发盘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发盘多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也称递盘。实务中常见由买方询盘后,卖方发盘,但也可以不经过询盘, 一方迳直发盘。
还盘,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称为还盘。在法律上叫反要约。 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原发盘人成为新盘的受盘人。还盘又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发盘因对方还盘而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接受一经送达发盘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简单的说,比如去菜市场买菜:
"大爷,这白菜怎么买?" (寻盘,也就是询价)
"5毛一斤" (发盘)
"不行,太贵,便宜一些,我要10斤" (还盘)
"那最低4毛5一斤,不能再低了"
"行,就4毛5一斤,我要10斤,你给我称吧!" (接受):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