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写成都,论创作,跟着想到作品的传世机会对创作的意图有影响。很难说是为了什么,但自己喜欢搞创作,实不相瞒,有传世的意图。曾经说过,艺术作品的传世机会比较容易,因为只要卖得起钱,收藏的人会珍惜。文学与音乐的传世机会看来不错,但要持久传世的可真不易。自古以来,中国的诗人、文人无数,但一般有识之士今天还记得名字的恐怕不到一百个。作品要传世不能没有独到之处,也要有可爱的一面,但岁月无情,时日的蹂躏不容易经得起。
我喜欢尝试思想创作。要传世这门玩意很困难。思想是抽象之物,不容易清楚地界定是作者自己的。以为是自己想到,但他人也想到相近的;摆明是自己先想到,但他人借用发挥得比自己高明。经济学就出现过不少这类的争议。弗里德曼一九五七发表的《消费函数理论》,其中提到的“固定收入假说”成了名。究竟是谁先想出来的呢?在芝大时一位女教授说是她教弗老的;我早就认为是费雪的发明。弗老本人怎样看呢?他根本不关心是谁始创“固定收入”这个理念——他感到骄傲的是以数据证实了他提出的有关假说是对的。是非常困难的验证,弗老鬼斧神工,要领多少功就让他领吧。以花比美人不困难,但要比得没有俗气才算是创见。
一个新观点,无论怎样精彩,只是提了出来,要传世很渺茫!足以传世的科斯定律,科斯一九五九在一篇长文先提出,传世的机会是零;但他再花一年写另一长文,反复申述,见效。不久前张滔给我几篇关于马歇尔创作他的《经济学原理》的历程的文章,包括马氏太太当年的书信档案,表达着的拼搏历程读来心酸。我于是想,那样苦,不传世算了。想是这样想,但自己正在大修那三卷本《经济解释》,不是同样苦吗?可能人类是要这样才有进步。
思想要传世真的很困难,但争取的人无数。四十年前美国某些好事之徒发明了学术文章被行家引用的次数统计这门玩意,立刻受到重视。今天,不少大学以这指数作为教授升职的衡量,其实作不得准,可以误导。自然科学——尤其是生物学——因为实验所得需要互相引用,文章被引用的次数来得远为容易,但社会科学——例如经济学——被行家引用则要望天打卦。一个大学的正教授,穷毕生之力,发表的文章加起来,被引用往往不到五十次。文章发表后总如石沉大海,创作创来作什么?有些文章发表后红极一时,多被提及引用,但过了两三年跌得不知所终,作者欲哭无泪矣。有些我非常欣赏的文章,奇怪地没有多少人注意。
七十年代初期,在西雅图华大,巴泽尔和我有跟进自己的文章被引用的次数。每年跟一次,不是那么过瘾,因为以每年所得算,上升开心,下降扫兴。其后不管了,但每隔几年一位同事总是替我点点兵。几天前该同事给我电话,说最新的统计我的英语文章的总引用次数是一千三百二十六。行内的君子们一般认为一千是个大难关,而我过了三百多也不知道。
国际经济大师的总引用指数,有些非常多,也有些比不上区区在下。自我安慰,作为中国人,英语文章被老外引用的次数要打个不愉快的折头,是惯例。另一方面,以英文下笔我只用了十五年,在正规学报发表的学术文章,算来算去只有十一篇!还有,我是从来不管学报的名气有多大的。这样的行为与收获惹来非议无数。然而,从正面看,以引用次数论传世(当然不可靠),我的平均命中率大有可观也。
自我安慰当然容易。奇迹的出现,是多年过去,我的英语文章总是死不掉。有些发表后石沉大海多年,起死回生,被引用;有些红了一阵,死了,又再被提及;有些辘落辘上好几次。到今天,我有理由相信,掌握着真理的文章,有创见的,不容易真的死去。这使我想到作学生时读到某君说的一句话:An idea, once expressed, never seems to wholly die。这就是思想传世了。当年读到这句话,恨不得自己能“传世”一下。
想是想,谈何容易哉?有了一个自己认为是有趣的足以传世的观点,下笔一挥而就,彷佛徐渭说的“闲抛闲掷野藤中”,十之八九会被他人拿来发展,传世的会是他人的名字。你要下足心机,日以继夜地苦思,动笔时要一层一层地发挥,文章才有机会传世。这里我说的传世不是百年以上,而是三十年。五十年了不起。在经济学上,大红大紫的文章被外人记得十多年也不易。我认为三十年是起码的要求。
思想传世当然要有其重要性,而什么才算是重要,事前的准确判断极难。我认为这判断跟学问或智力无关,主要是靠作者的品味决定。品味不成,智商冠于同行也不会有作为。说到品味,我认为自己是及格的。
记得一九八二年初我为科斯荣休写《公司的合约本质》,是调查、思考了十三年才动笔的。不停地写了三日,得初稿,还没有交给女秘书打字我就知道该文将会传世,于是仰天大笑。一九八三年发表,二十七年过去,今天算被引用约一百九十次。看来再加二十三年这篇文章还在吧。
不是引用次数愈多就会传世愈久的。我一九七四发表的《价格管制理论》,是三十六年前,今天算被引用只约七十次,但我敢跟上苍打赌,这篇难读的文章的传世时日会超于《公司》,可能超很多。文章写得难读是要付代价的。奈特一九二四发表的《社会成本的谬误》是非常重要的文章,但难读得过了头,早就被遗忘了。奈特的思想了得,语文的掌握也到家,就是不大懂得怎样写文章。后者要付很大的代价。
我自己的正规英语学报文章不多,有两个原因。其一是花了太多时间在租金管制与发明专利这两个难度高而又复杂的题材上,得文甚少。其二是一九七九年起,我的注意力开始转向中国。从一九六六动笔写《佃农理论》到今天的四十四年,大约三分之二的时间我是以中文动笔的。我的中语经济文章比英语的多出很多倍,而对经济学的基础贡献应该远在一倍以上。除了科斯,当年的师友大都认为我走错了路,而崇洋媚外的后辈则认为英文才算是学术。
转用中文动笔无疑是选对了路向。神州再起使我对得非常对。互联网的普及也帮了一个忙:当年无法想象经济分析的文字会有那么多的读者。中文读者不算吗?十个算一个我也可能领前,何况总有一天会是十个算十个!
写文章当然不是为了斗读者多,但读者少是泼冷水了。我是个不喜欢大名的人,但喜欢读者多,也喜欢思想可以传世。这三者恐怕不容易加起来。科斯多次要求我把他和我喜欢的经济学在中国搞起来。我一笑置之久矣,但去年审时度势,一夫之勇可能有机会。愈来愈多的朋友这样看。去年秋天我开始大手整理自己的文章,中的、英的,希望一起在内地推出。
今天早上《经济解释》的卷一——《科学说需求》——的大修完工了。虽然只用了六个星期,但一丝不苟,苦不堪言。其他两卷的大修会更苦。记不起反复重读了多少遍,今早翻阅最后一遍,心想,《科学说需求》很多年后还会有读者,会带起跟着而来的两卷吧。经济学最重要的需求定律是我的专长,不能处理得更称意。有点寂寞的感受:一面看不见古人,另一面看技止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