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状告15名前员工的官司尚未了断,近日,又被员工告上法庭。如果说,腾讯起诉15名跳槽到51.com的前员工违反竞业禁止还属于纯粹的商业范畴的话,那么,此番被员工起诉,则完全是在考量腾讯在人性和金钱二者面前的选择。 此番腾讯员工起诉腾讯,更准确的说,应该是腾讯员工王某的母亲邹女士起诉腾讯,之所以由母亲起诉,是因为这位员工王某已经去世。不知道这位王某在天国之上,看着自己年迈的母亲在举家团圆的日子里,背井离乡从千里之外的东北赶到广东,和自己曾经的老板打官司,心中究竟是何感受? 这一幕,只是为了王某去世时尚未行权的3万多股腾讯股票。
![马化腾:请善待员工](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01391977550480.jpeg)
据悉,王某于2003年12月11日入职腾讯公司无线电产品部。2005年1月26日、2月21日,腾讯与王某分别以派股和认购的方式签订了23436股和50835股共74271股的《股份持有协议书》。2007年4月16日,王某被人发现死于福田区彩天名苑的住处,公安机关鉴定为猝死。 王某的母亲邹女士称,儿子死后,腾讯方面未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救济金等相应待遇给原告;同时,要求腾讯将尚未行权的37136股腾讯股票过户给邹女士。 腾讯方面则称,王某的股票期权约定了是4年行使时间,王某在腾讯服务了两年,符合条件的3万多股股票期权已经行使,邹女士要求行使的那3万多股并不符合行使条件。 3万多股腾讯股票,按照目前的市值来看,大概160万左右,这的确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是,这个数字再大,又怎能和母亲失去儿子的悲痛相比。可就是为了这些股票,一位母亲在失去儿子之后,还要和拥有数千员工、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企业对簿公堂,而这家企业的董事长却正在几十万、几百万股的抛售腾讯股票。 对于这3万股腾讯股票的最终归属,法律上最终会有定论。但是,这样一件事情,难道就不能有一个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吗?退一步讲,即便从法理上而言,腾讯有权扣下这3万股股权,那么面对一位含辛茹苦养大却又失去儿子的母亲,面对把自己生命最后历程都奉献给公司的员工,这3万股票,赠予母亲又能如何? 人至察则无徒,同理,做企业做到如此之“察”又怎能留得住员工。兔死狐悲,这3万股股票的最终归属,不仅死去员工的在天之灵在看,数千名正在为企业打工的员工也在看。 如果不能善待员工,可否能够善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