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服务现状,已无法适应和满足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需求,甚至制约着‘三农问题’的解决。”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刘汉元在此间表示,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已直接影响到农村发展资金的整体供应。
刘汉元说,相当部分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亏损严重,难以承担服务“三农”的重任。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已日渐减弱。此外,邮政储蓄规模迅速发展,已成为分流农村资金的主要渠道。据专家测算,从1979年到2005年间,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机构的资金净流出量超过了2000亿元。
“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应重新定位,将营业网点铺设到县级及中心乡镇,并延伸服务对象、扩大业务范围,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做好政策性金融服务。”他表示,国家应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大金融机构参与到三农问题的解决中来。特别对于中国农业银行,可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性规定,使其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必须有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信贷,为三农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另外,国家应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一定政策上的倾斜,可考虑在营业税、利息税等税收手段和存款保证金、呆坏帐准备金以至呆坏帐核销等方面,给予农村金融机构适当的优惠政策。
刘汉元指出,“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政策机制”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模式。在该模式中,金融机构可以信用贷款形式投入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则作为加工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和科技中心,对农户实施全方位的带动;农户则在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服务支持下以种植、养殖等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