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虹康王洗发水 滇虹“康王”案 给商标套用者敲响警钟
2007年的“3?15”晚会已经落下帷幕,在此次晚会中,备受关注就要数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的虚假广告问题了。但真正让人大吃一惊的是一直在消费者当中有口皆碑的诺基亚手机,也在此次晚会中被无情的曝光了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一款由诺基亚公司在2006年9月推出的一款运动音乐手机5500sport,而这款宣称坚固耐用的5500手机,在上市后不久,就被大量用户投诉其使用一个月左右便出现手机键盘严重脱胶问题,而诺基亚公司仅采取了不治根本的“保修期免费更换非人为损坏的键盘”,而事实上,更换过键盘的5500用户依然会再次出现脱胶掉漆现象。 相信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吃惊的是,诺基亚这样的跨国大品牌怎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也相信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失望的是,这个知名品牌在处理如此庞大的消费者投诉问题上,怎么能如此草率和不负责任!?而这些惊讶和失望,归根结底都来源于对诺基亚这个知名跨国大品牌的信任和拥护。 人们都会有一种心理――相信大品牌,相信拥有良好口碑的商品。品牌的知名度越大,口碑越好,越能引起人们的购买欲。确实,大品牌给了消费者们更多更大的安全感和信赖感。所以才有不计其数的商家不惜每年投入巨资大做广告打造品牌,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品牌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财富,也正好也这么一些不良商家,“借助”他人良好的企业形象、品牌价值、在消费者当中的美誉度和好口碑,以及知名企业强势的广告投放,大肆为自己谋取私利,还企图西风压倒东风,李鬼充当李逵。
美其名曰是“借助”,但其实这种恶劣行为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偷窃”,回望去年的多起商标侵权案,制药多年的良心老企业也难逃一劫。2007年1月19日。山东省莒南县工商局收到分别来自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滇虹“康王”)和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汕头“康王”)的投诉,互称对方生产的“康王”洗发水是仿冒产品,究竟谁真谁假?经过了调查取证得知: 原来在2007年的1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判定汕头康王在商标使用过用过程中对滇虹药业持有的“康王”商标存在侵权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康王”字样标识的洗发液(露)产品;并立即销毁含有“康王”字样标识的洗发液(露)产品的宣传资料和产品包装物;赔偿滇虹药业侵权损失人民币50万元。 产自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康王”洗发水,是垂涎云南著名制药企业――滇虹药业所持有的“康王”品牌在全国的知名效应,妄图借助其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在消费者当中的美誉度和好口碑,期望在他人的品牌号召力下轻松谋取利益,不仅在企业名称上,更抄袭注册商标,在产品包装和电视广告上大肆套用,达到其搭上品牌顺风车牟取暴利的目的,并请来国内影视明星濮存昕大打广告牌,虚假广告和“偷窃”名牌双管齐下,误导消费,造成了市场的混乱,破坏了市场的良性竞争,对消费者和被侵权企业也造成了巨大伤害。 也许存在极少数消费者并不在意商品商标和品牌究竟是谁家的,只要买到好产品质量过得去就心满意足了,可试想,一个连品牌、连商标都要靠抄袭偷窃别人的,如何能对消费者有负责,如何能全心全意为消费者着想,如何能在质量上严把关,其产品质量和功用能有什么保证!?并且,在汕头“康王”明目张胆的“偷窃”行为领头下,不论大小企业也纷纷加入“偷窃”行列,现在日化市场上竟有80种仿造“康王”,可想而知,消费者在这些虚假品牌的误导下如何能有效保护自己权益令人担忧!同时这对企业商家也是一个难以估量的损失,滇虹“康王”费煞苦心打造的知名品牌也险些被人占为己有。这也大大干扰了市场的良性竞争,是消费环境中的极不和谐因素。 每年的315晚会,都会将舆论监督的利剑落在那些造假制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身上,像汕头“康王”这样没有曝光的企业并不是没有问题的,相反的,他们存在的问题更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不知不觉的便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消费者权益大大受到侵害。这般偷窃他人商标和品牌的案例层出不穷,也提醒了广大知名企业在树立自身品牌形象的同时,也应该像滇虹“康王”这样积极拿起法律利剑,向侵权企业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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