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发改委依据5月初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试行)》( 下称《办法》),宣布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下调。
这被业内视为发改委严格执行定价机制的风向标。但这并不是中石油、 中石化愿意看到的。
记者获悉,此次调价一个星期前,两大集团与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希望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上述《办法》。认为当前的《办法》使得成品油调价机制仍过于简单、透明,导致投机、囤积等现象在各地频频发生,不利于整个油品市场秩序的稳定。
两大集团建议,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包括国际成品油价格计算方法、启动调价的涨跌幅度等都需要调整。
按照目前执行的《办法》,在22个工作日内,当国际成品油价格涨跌超过4% 时,中国就将启动价格调整机制。
记者了解,下一步两大集团或将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两大集团对于新定价机制的建议源于成品油的销售压力。在中石化内部人士看来,新的定价机制对于两大集团的终端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建议
设涨跌幅区间
一位中石化人士告诉记者,现行的调价机制过于透明,可控性低。“每次到了价格调整窗口期,价格管理部门和两大集团都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市场可以轻易计算出调整的幅度和方向,导致市场力量提前做出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中石油、中石化的终端销售。”
据悉,两大集团提出眼下执行的4%涨跌幅,可以设计成一个区间,比如说当国际油价变化在4% 到10% 之间,相关部门可以考虑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不能把百分比限定那么死,这样发改委在调价时,回旋的空间更大,也可以减缓外界的压力和投机行为。”上述人士说。
两大集团还建议,应当进一步把不能调价的情况细化,以避免更多的舆论压力。“办法已经公布,我们并不指望回到过去那种完全不透明的调价模式中去,但至少要使价格管理部门和两大集团在调价方面掌握更多的主动权。”一位中石油内部人士说。反应
发改委左右为难
面对两大集团针对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建议,发改委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要考虑炼油企业的营利水平,另一方面要衡量消费终端的承受力以及公众舆论带来的压力。
此前,发改委相关官员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不公布详细的定价办法,很多方面都有怨言,认为不透明,暗箱操作。但公布了详细的定价办法,又导致了这么强烈的投机行为。发改委也感觉无所适从。
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发改委下调成品油价格选择了一个恰当的好机会。一方面向公众示意,政府能够严格执行新的定价机制。同时,也考验了中石油、中石化应变市场的能力。
据悉,事实上两大集团对于此次价格下调都没有预期,接受记者采访的两公司内部人士都表示,此次调价有些突然,有些蹊跷。
在招商证券分析师裘孝峰看来,调价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民心。
对于本次成品油价格下调,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认为,这次调价是国家发改委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进行测算的结果,也有刺激经济发展的考虑。但难以称之为与国际油价接轨,比较科学的说法是跟国际油价挂钩联动,而且联动是有时间差的,不能简单地机械理解22个工作日就一定要调整油价。“但这次调价速度快,可能是审批快。因为油价往下走相对来说要容易一些,领导签字的时候也容易,可能与这一点有关系。”
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出台以来就饱受“涨快跌慢”的质疑,董秀成认为,当前中石油、中石化在石油市场的垄断格局难以很快改变,因此这种“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的定价机制是当前最好的选择。但是还可以再完善一些,调价周期应当缩短,频率应该再大一些,“比如先调到半个月,试行一段时间可以考虑到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之内调整,好多问题都可以解决的比较完善,比如像台湾,现在就是一个星期一调整。”
他指出,调价周期过长会造成开始调油价时,调整油价与国际油价出现背离。另外也会使商人有投机空间,例如他们可以很容易测算出什么时候上调,就会开始囤油,在预期下调时又会抛售,造成市场的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