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白酒行业最让人惊愕的事件便是郎酒改制。名不见经传的民企“宝光集团”入主郎酒,赤水河畔的古蔺县城为之躁动。郎酒为何改制?改制情况如何?质疑、困惑,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从2001年10月1日郎酒托管给汪俊林,到2002年3月10日,汪俊林完成郎酒吞并,再到2005年汪俊林支付完最后一笔并购尾款之后,此时的国企郎酒,已经成为新公司法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法人汪俊林一人独资。
宝光蛇吞郎酒汪俊林,1991年任“成都恩威集团”研究所所长;1992年初担任当时举步维艰的泸州国莹制约厂厂长,当年就使该厂销售额增加4——5倍;1993年汪俊林推行企业转制,让职工持投,1995年该厂转制成股份公司(即泸州宝光集团);1999年,汪又接管年亏损上亿的国企“四川长江机械集团”,并使该集团2001年盈利数百万元;2002年3月“宝光”正式购下“郎酒集团”76.56的股权。
就是这位学医出身,一身儒雅书生气十足的汪俊林2001年上演的这场人们惊呼为“蛇吞象”的资本收购大戏,将总资产15亿元,净资产6亿元的四川酒业“六朵金花”之一的郎酒揽入怀中,而通过掌控郎酒,宝光药业又顺利借壳成都华联。至此,汪俊林也以超亿元的身家成为“白酒首富”。
郎酒集团的“三朝元老”李明政说,外界对于郎酒并购一案,批评如潮,著名学者郎咸平也颇有微词。
8月22日,汪俊林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企业的经营成功与否,要看业绩。而目前郎酒职工收入稳定、当地政府税收持续增加,企业获利,是一种多赢的局面。
2001年10月,国企郎酒在市委书记徐波领导的一套班子下进行改制,并钦点宝光集团的汪俊林入主郎酒。(《世界企业家》[bossline.com])
徐波后来回忆,到2001年,郎酒年销售收入下滑到2.5亿元,当年亏损1.5亿元,累计负债逾10亿元。
“在确定并购企业方案时,我们当时有多种选择。最终选择汪俊林和宝光集团并不是偶然的。早在1992年,市委、市政府就把汪俊林从成都恩威集团‘挖’来,任命其为泸州制药厂 (宝光集团的前身)厂长。他用10年时间,把一个年销售收入仅200万元的小企业,经营成长为年销售收入达4亿元的企业集团,显示了非凡的经营管理才能。之后,又被市委点将到困难国企——四川长工集团兼任董事长,在短时间内使企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从汪俊林敢于治理企业、善于治理企业的经历中,我们发现他擅长运用全新的经营理念和运营机制构建富有活力、充满生机的现代企业制度,带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因此,我们确信他能把郎酒集团带出困境。”徐波回忆说。
2002年3月,郎酒集团由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截至2001年9月30日,郎酒的总资产为17.28亿元,净资产为6.3882亿元。扣除了1.5亿职工工龄买断款之后,最终作价4.9亿以股权协议转让的方式卖给汪俊林的宝光集团。
此桩交易,外界非议巨大,一是对郎酒的资产评估,二是质疑宝光集团的财力。
当时的宝光集团,不仅总资产仅有7.94亿,在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审计中,宝光的净资产只有2.43亿。
郎酒集团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酿酒企业,酒厂位于茅台对面的赤水河畔。此时的郎酒是位列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四川省51户重点经济支柱企业。
与所有的国企转制一样,宝光并购郎酒的消息迅速在古蔺酒厂炸开,老职工、新职工都开始不安。“我把身家性命都押了上去。”汪俊林2002年9月在一公开场合如此形容这场惊心动魄的改制。
“宝光兼并郎酒,被外界形容成‘小鱼吃大鱼’,内部甚至有人认为我是空手套白狼,捞一把就走。”汪俊林说。宝光集团拿不出4.9亿的巨额现金,于是古蔺政府与宝光集团达成协议:宝光于三年内,每次拿出1.5亿,分三次付清。“为此,我们还卖掉地产公司50%的股权,用以换得现金收购郎酒。”汪俊林说。
至2005年底,宝光终于成功吞并郎酒。时至今日,对于郎酒收购案,社会各界犹存争议:当时的市委书记徐波说,通过改制,政府盘活了郎酒集团的全部国有资产。但批评者认为,偌大的郎酒集团最终变成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政府不是盘活全部国有资产,而是国退民进。
汪俊林说,“当时很多媒体的采访都被我一口回绝了,我的态度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拥有四川郎信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成都万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系列子公司、总资产价值数十亿的四川郎酒集团采用了国内大型集团公司非常罕见的一种架构模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法人独资。
对于郎酒集团为何采用中国现代企业所罕见、至今在国际上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汪俊林表示,一人制公司在监管方面,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更有利于对企业自身的管理。
汪俊林之弟汪俊刚所打理的四川同乐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已于2006年11月1日在成都工商管理局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责任制公司。
分析者认为,汪氏兄弟在打拼下巨大的资产之后,又害怕失去对巨额财富的控制,此时物权法尚未成型,为了集权,更好掌控这个集团企业,最终选择了新公司法中的一人所有制。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公司法确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剑虹认为,在向银行担保、贷款,向社会公众融资售股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往往存在制度上的漏洞,由于股东一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如果股东已经将财产转出,缺乏第三方有效监督下,公司资不抵债,受益者却是个人。
对于近年来郎酒集团的发展,汪俊林表示,到了2005年,才是郎酒集团的盈亏平衡点,尽管目前的销售额已经达到13个亿,但是郎酒的净利润也就3000万。至于2006年末,郎酒集团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这个数字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向外界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