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师缠中说禅说:“人弃我不一定取,人抢我一定给。”这是种人生态度,是对待事物、利益、职位、名誉等取舍的决策态度。营销江湖,就是另外一个政界的鲜活再现。能力、利益、职位、权利、名誉、派系、算计、计谋、关系、勾结等等构成了营销江湖的基本元素。生存、工作在营销行业,就开始了营销戏剧性的台前幕后的人性表演。
人一生的当下状况,就是你自己自出生以来一路有意识或无意识自己选择的结果!选择无非是“是”和“否”,也就是“取舍”。营销人在营销江湖的当下状态同样也离不开人生选择的宿命,你的选择决定了你的当下。你的第一份营销工作,服务的第一个品牌,接触的第一个行业,汇报的第一个对象,服务的第一个客户,决定着你营销工作的始点。依此类推,把第一一直到第N,当下则面临若干个N+1的状态,选择吧,取舍吧,明天的当下就是你今天当下选择的结果。这里阐述的关键,是营销人面对选择和取舍时的一个态度。子曰:“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如果自己的选择以众,也就是以大多数人的态度而态度,那么,就不存在选择和取舍的个人权衡了。就犹如前几年社会流行的“升官、发财、死老婆”,这个灵魂肮脏熏陶下的标准竟然嬉戏而现实的成为了社会的某种潜意识标准,因而误导了许多原本的社会精英妻妾成群,灭异残逆,酒池肉林,卖官弼爵的现象,陋习毕竟是陋习,以丑为美也只能是黑暗中炫耀的噱头,尘埃落定后,人性和道德的阳光映衬着丑陋的现眼,铁窗内灵魂的忏悔,竟然深刻到“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的纯朴。众之好恶,不察,就是丢弃了你本具有的慧眼。何为“察”,就是审查、思虑、谋划,三者缺一不可!察而后抉,方为智者!“人弃我不一定取,人抢我一定给”中的人特指人们,而不是单个的自然人,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众,此句话给出了我们察而后抉的一个态度。
人弃我不一定取。众人放弃的,也就是众所恶的,在察的基础上,明了所弃的原因以及其在当下的逻辑关系,结合自己的现状,取,则要具有众所无察的价值,不取,则要具有不取的原因,所谓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要自大狂妄非得鹤立鸡群,倒行逆施,自信的像个上帝一样挽救一切,留给君的,可能就是你自己取而造成的坟墓深渊。http://www.aihuau.com/记得当年三鹿因为三聚氰胺事件倒闭之时,这个恶贯满盈,披着国家授予的诚信外衣,置诚信和道德于不顾,残害了许多儿童健康的品牌,在所有声音都口诛笔伐的情况下,三鹿只能成为一个让人警示的符号,就犹如秦桧是奸佞的代名词一样而载入史册,然而,还有神秘人以700多万的价钱购买此品牌的拥有权。是同情?噱头?还是其他原因导致脑袋短路产生的冲动!有句俗话:“有卖啥的,就有买啥的;有倒垃圾的,就有捡破烂的。”莫怀抱上帝的自信情绪去做那捡破烂的事啊!
人抢我一定给!这个态度是比较坚决的,众若好之,察而后知好之所由,然后坦然予之!当绝大多数人都能意识到抢的价值时,此价值也就因价值而无价值了。没有价值而被大家所抢的,为什么还要死抱不放呢?上一轮资本市场的牛市行情中,那些在6000点以上疯抢股票而被套牢者,就是抢来了一个N年的高处不胜寒!当工程的发包以“回扣”作为潜规则以后,工程项目运作简单到只是回扣的多少,行贿的巧妙。现在江湖上有一种齐名于前几年煤老板的,动辄以做工程者自居,必然赢来艳羡。当技术和实力沦为回扣和行贿技巧之奴时,工程项目的抢的风气就形成了。还在以干工程自居的,给乎,抢乎?
笔者有一个朋友,刘总,多年在珠海某集团担任营销高层职务。每一个项目完成后,他所任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总有许多人眼热而争取,刘总每每都坦然离开。三次以后,当集团老总找刘总担纲新的项目或者整改新的系统时,刘总总会问老总一句:“这个活,集团内还有人能干吗?如果有,就让这个人干,如果没有的话,我来干!”这种工作境界,又何止是工作上的境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