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经济”一词源于“经邦济民”或“经国济世”或“经世济民”的简化,大略是“治国平天下”的意思。这与西方经济学中纯“经济”的观点好象有所不同。所以这点大抵也就是中国新医改与西方医改的不同。
09年启动的新医改是“治国平天下”的自然体现,缘由是“制乱天下怨”,不由不改。自上世纪90年代施行的“医改”漠视了中国的语境,而纯粹由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来统领,以致于医药费这朵恶花越开越盛,成了新“三座大山”之一。纵观全局,无非这两个经济学的问题在作祟。哪两个问题呢?一个:医改的“帕雷托最优”标准是什么?另一个:医疗服务是公共品还是商品?
第一个问题:医改的“帕雷托最优”标准是什么?
医改的“帕雷托最优”标准究竟是“人人满意”还是“国家零出资或少出资”呢?如果以“国家零出资或少出资”为标准,那么老医改就是一大奇迹,因为仅仅花了很少的银子就解决了13亿人的看病问题。如果以“人人满意”为标准的话,那么被民间誉为新“三座大山”之一的老医改,那就“人人喊打”,方向歪得不行。
对策:“帕雷托最优”无非是说怎么做最有效率。最有效率并不是说全面变革就可以获得,也不是说维持现状也能达成,其最优的获得实际上是种媾和的标准:即达到绝大数人的支持以及绝大数人的真正获益,这就是好的变革。渐进的变革才是有效的,完美的变革不存在。也就是说,中国的医改必然是中国的标准,而不是英国的或者美国的,中国的医改就是与众不同,缘由很多,因为多利益间的博奕导致低效率,而且利益阶层已经消耗了绝大多数的财政,所以最具效率的医改实际上在中国无法推行。另外经济结构还没有完全转型,只能通过扩大货币供应量和提高房价来推动GDP增速,或人治大于法治,或利益阶层基本主导国家经济命脉,那么新医改最好的实践方向就是:花合理的钱,解决最基本问题,不动筋伤骨,基本问题之外基本市场化,(基本市场化的定义:绝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低市场化,其他的全面市场化),同时推动某些产业基本升级。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让政府全盘买单是不可能的,绝大部分的支出还需要民众来买单,只不过少了些灰色环节,民众的“人人满意”从小病上得到体现。
第二个问题:医疗服务是公共品还是商品?
如果医疗服务是商品的话,那么依照“看不见的手”来配置医疗资源和制定医疗价格,是值得肯定的,哪怕价格漫天飞,只要消费者买单就圆满了。如果医疗服务是公共品的话,那么医疗机构就应该回归公益,公益的意思就是“政府买单”,那么“政府买单”的程度多寡就视本国医改的方向和财政力量,但无庸置疑的是:免费的基础医疗服务,这是最起码的人民福利。
对策:第三种路,就是把医疗服务视着“公共品”和“商品”的杂交品种。思路就是,基础医疗服务定义为“公共品”,除“基础医疗服务”的所有医疗服务定义为商品,或除“基础医疗服务”的所有医疗服务中的百分之多少为商品。这样的话解决了几个问题:一人民必须的福利提供了,人民基本满意了;二%多寡的增值服务由市场配置,资本基本满意了。这样于上于下都能交差。但有一点不能忽视,那就是:杂交的结构往往是不稳定的,边际效益是不经济的,其结果往往由结构内力量的博弈来决定。通俗点讲:第三条路,也就能坚持几年,而且实际的效果要看掌控者的能力,否则博弈者的力量就会导致新医改的变味;过了几年又要变革,第三条路的执行成本还是非常高的,这类同于“冷水煮青蛙”。知道了根源,我们再来看2010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那么我们就能明白2010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有作为”和“无作为”,“有作为”就是2010年全国60%的地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无作为”就是二三级医院改革的3月再议。这种“无作为”,实际上就是博弈者的力量太强大了,所以还得靠领导者的意志来决策。 |!---page split---| 有句老话说得好:手里有粮,心里不难。“粮”是“不难”的根基。这里,我们又要说到第三个和第四个经济学问题了:谁在支付对价?交易对象值不值对价?
我们先来探讨新医改中的“谁在支付对价”。从表象来看,我们可以看到支付的主体有两个:一民众,二医保机构。因为某人去医院看病,医生开具的处方中有基本药物和其他药物,那么基本药物将由医保机构全额支付,而其他药物则由某人个体去承担或者某人个体承担绝大部分。这是表象上的,因为医保机构的实际支付款来源于财政。这个财政呢,又分为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都来源于税收以及某些债券发行,只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税收和债券品种不同,而交税或购买债券的主体为则为普通民众和企业。但我们又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企业的效益也是由普通民众创造的。上面一段好象是在绕口令,但我们却看到一个实质:医疗服务中是普通民众在支付对价。实质虽然一个,但是由于支付主体的角色和身份的不同,其利益方向也不同,那么这里支付对价的“能力”和趋向就不同。
对策:支付对价的“能力”很重要,因为涉及到了医疗服务的“信息不对称性”。(大的支付主体比如医保机构为了过程的效率,它完全可以配备全面的资源来判断其支付的合理与否,它可以聘请公共卫生专家来测定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也可以聘请效率专家来完善对价的有效率,也可以聘请医学专家来界定某钟医疗服务的基本特征和处理流程,也可以聘请监管专家来监督医疗服务的质量程度,而小的支付主体却不能。小的支付主体,就是单个的人,他如果是个学医的,他可以与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生去谈判,说我需要这样这样,那么他的成本就有可能下来,因为医生开的处方我可以明白,可控。可是,目前,社会个体中学医的比率又有多少呢,那么医疗服务的“信息不对称性”就将控制着整个医疗交易,医生将主导过程,患者只需要去支付对价,而无法判断对价支付得合不合理。)
上海某三甲妇科医院就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性”例子。此医院的实质流程中,每一患者都被要求“癌症切片”化验。这种每次,就是对“信息不对称性”的滥用,因为普通民众并不知道癌症切片检验有何用,因为不知道所以每次都可以进行收费,因为滥收费就可以多发奖金。这就是典型的“宰了一群人,幸福我院人”。
所以,医疗服务类统一化、类标准化、类模块化必须要坚决执行,在新医改中。类统一化,实际上就是将某病症中的基本症状以及用药类型进行定量定性的固化,比如处方中基本药物必须占多少比例、或单处方金额中基本药物不低于多少比重等。类标准化,就是操作流程的标准化、诊疗服务动作的标准化、诊疗进程程序的标准化等,比如按病种付费实际上就是单病种的付费标准化。类模块化,就是某型症状的具体表征及相应解决方案的集成化,当病者出现此类症状时,照此模块治疗等。三化中,类统一化是战略,类标准化是执行分解,类模块化是高级应用。此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当然,此3化自然会有质疑,分歧就在疾病的非标准化,但实际上,疾病虽非标准化,但肯定是标准化的基本症状+病症模块化。提3化的目的,就是“让付钱的人心中有数,付得对不对,值不值”。
另外,医保机构支付的部分,应该引入第三方托管机构来提升效率。关键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要具备独立精神,要具备公众认证资信,要具备效率提升的实质案例。为什么要引入第三方托管机构呢?因为医保机构本身不具备独立精神和独立技能,在效率管理上缺乏手段,在行政管理上易受官僚左右,在人数上也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第三方机构的收入获得可以从医保资金效率提升以及民众满意度的提升中分割,具体的操作思路此处略。
第四个问题,交易对象值不值对价?
“对价”,作为公共品或商品来说,其价格机制是完全不同的。但无论是公共品或商品,其定价必然遵循一定规则,而不是无规则的乱收费。新医改,所要解决的对价问题,重心并不在降低成本,微薄定价;而是要扭转无理由的乱收费之风,而是合理收取医疗服务费用。
对策:价格是微观经济学的四大基本概念之一。同样,新医改中“对价”同样是个大课题,因为医疗服务中“对价”是“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而“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关系是:“医疗服务价格”在前,“药品价格”在后,医生是个放大器。目前的困境就是因为“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所以医生放大了“药品价格”。那么新医改目前改的实质方向就是:“医疗服务价格”提高,“药品价格”降低,医生由“三极管”转化成了“二极管”。这么走,就算是很完美的。但是由于国家补偿资金的多寡左右了医生是“强三极管”、“弱三极管”、“二极管”的角色定位,所以目前很难对“对价”的分析,但从发改委的文件以及国家的现状来揣测,我们基本会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新医改中,小病对价合理,大病对价中度合理,不大不小疾病对价浅度合理。这样的话,得小病的人由基本药物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解决,得大病的人由医保、商业保险、个人来承受,而不大不小疾病则普遍对价上涨来对抗国家补偿的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