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夏之交,市场到处可见打折商品,但到底是真打折,还是以打折商品为诱饵,骗顾客上钩?近日,重庆市渝中区物价局对重庆市商场集中地,解放碑商圈的迪康百货开展了“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大检查,而记者也随行进行了调查。
在迪康百货7楼“德兰德隆"专柜前,原价398元,现价198元的打折床上用品引起了物价检查人员的注意。物价检查人员当即问该专柜营业员在“原价"成交过没有。营业员说,她本人没有卖过这种商品的“原价"。在迪康百货5楼的“罗茜奥"专柜前,一件原价4900元的西服,现价1470元。物价检查人员同样提出了“在‘原价'成交过没有?"这一问题。营业员只回答说:“其它商场卖过。"
打折本是商家的经营行为,按理无可厚非,但如果从来没有在“原价”卖出过商品,那么这个“原价”就很值得怀疑,商家也就有恶意抬高“原价”、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在商场服装销售区,看着5折、3折的广告标识,一些衣服既不是残次品也不属于过季产品,商家肯定不可能赔本卖,那么原价的利润是不是太高了,商品要是打5折、3折甚至更低,就有原价虚高的嫌疑了。把价定得高高的,然后再来打折,原价的定价缺乏监督。
不可否认,服装打折是吸引回头客赢得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方法。但是,借促销活动的名义狠赚一笔,只顾眼前利益的做法并不可取,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只有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条例、加强监督,才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