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的形象是商店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更多地体现在精神方面,也可以说,店员的作用不仅是完成销售、导购和服务,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构筑了商店理念的精神层面。
—、店员的精神面貌
店员精神面貌最基本的方面,表现在以下三点:
◆饱满的干劲
只有具备饱满的千劲,才能积极地投入工作,并在工作中寻找乐趣;此外,还要有充沛的体力,即良好的健康条件,这样,在工作时才能有足够的热忱,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健康的朝气
店员必须表现出活泼、乐观和朝气蓬勃的精神,才能使人乐于亲近,如果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定会令人望而却步。即便没有
顾客上门,也要认真整理卖场,始终保持整洁,使店内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气象。
◆得体的装扮
店员的穿着、谈吐和举止,直接影响顾客对商店的第一印象,如果没有统一的制服,也要尽量保持衣着的整齐划一,绝不可以奇装异服、浓妆艳抹,更不能有任何不雅的举止表现在顾客面前。
此外,制服的衣领、袖口要特别注意清洁。
二、店员的服饰
服饰是精神面貌的体现,尤其是在服饰品商店,如果店员的服饰不能加以注意,在琳琅满目的服饰商品面前会显得十分不协调;此外,无论是发型、化妆、饰物等,都应该尽量配合商店的风格、精神以及店员之间的整体性。
除了基本的原则应该注意,店员的服饰还应该与商品形成一定的统一性,如果,在高档服饰店,店员的服饰过于随意,尽管不失礼节,但是会造成整个商店失去应有的格调,使顾客产生不良的印象;相反,在童装店,如果店员的服饰过分严肃,就会使小朋友产生畏惧感和疏远感,这将大大影响与顾客的沟通。
此外,在一些服饰商店,店员身穿商店所销售的服饰,充当兼职模特儿的角色。这对于介绍和展示商品具有一定的作用,有时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店员充当服装模特儿时,其行为、举止必须与商店营造的气氛一致,同时,要和商品的形象特点相统一。为此,就应该认识到这不仅是一种规定或措施,而是一项形象工程,或者说,是视觉营销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店员作为模特,就必须具备形象、气质上的条件,而且能够做到大方得体,优雅可亲,这不是仅靠天资就可以做到的,应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实践,才能胜任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