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营销人在路上
(三)
365首爱情诗与一个女人的身体,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但在某些时候,它确实能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幅浪漫的画卷,成为一个事实,出现在某一段历史之中,感动你感动我或者感动一个女人……我是一个会写诗的男人,自然不缺乏浪漫的才情,当然,写诗也并不仅仅凭借才情,真正称得上诗人的写作者,更必须要具备与众不同的思想。
中国古代诗人都是文学家,而西方诗人却都是哲学家、文学家和思想家的结合体。这为什么中国的古诗仅有艺术性却缺乏思想性的原因。
我会写诗,自然会因为追女人而写爱情诗给她,而通常情感真挚的爱情诗就一定能征服女人,譬如我和圆圆。
圆圆,1972年生,属老鼠,我常常叫她母老鼠或者耗子,而她也常常叫我公狗,有时候我说她几句,她就会回头给我一句:狗逮耗子——多管闲事!
无论是公狗还是母鼠,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因诗而起,相当初,我们却是一对冤家。
她的真名其实叫赵雅丽,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有一个圆圆这样的别名,而且她的家人和我都只叫她圆圆而不叫她赵雅丽或者阿丽。
圆圆比我小2岁,但我们却是从小就很好的一对玩伴,因为她的家就跟我们家隔一条弄堂。小时候我是挺顽皮的孩子,喜欢踢足球,常常不是把张家的玻璃窗砸烂了就是把李家晒在阳台的衣服撞落在地弄的一塌糊涂,为此我没少挨我父母的打,但我常常贼心不改,过两天或许又为了抓一只从瓦罐里逃跑出来的蟋蟀而把宁波阿婆窗台上的花盆打烂了。
圆圆跟我相反,她是一个非常文静的小女孩,平时在家里不时坐在门外的躺椅上看书写作业,就是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门前看街上的行人,当时我认为,这个小黄毛丫头一点也不好看,性格又这么怪僻。
当我在弄堂里跟同学阿三他们围聚在一起,疯狂地玩斗蟋蟀的时候,尽管我们加油加油、杀啊杀啊的狂呼乱叫,圆圆她却依然故我,安静地坐在门口,仿佛根本不知道有我们的存在。
一次,我们去郊区抓蟋蟀时,我顺便抓了一只蛤蟆回来,然后把它装在一个小罐子里。我知道圆圆平生最害怕癞蛤蟆了。
那天活该她倒霉,我又看到她一个人坐在3年级的教室里楞楞地,就乘她不注意,把蛤蟆偷偷放在她的书包里!开始第二节语文课的时候,老师让大家把课本拿出来,圆圆一打开书包,那丑陋的家伙就“突”地窜了出来,直吓的她当场脸色煞白,大声惊呼了一下就晕倒在地。
当然我当时没在现场,不知道更详细的情节,只是后来阿三这叛徒把我供了出来,我被教导主任带到了学校办公室,让我象周星星那样罚站了整整一个下午,弄得我直到今天还感觉到双腿酸酸的。当然除了腿酸以外,我免不了又是被父母一顿打骂。
跟圆圆的梁子就这么结上了,我们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知道她对我恨之入骨,当然我尽管没象她恨我那样的恨她,但我同样也不太喜欢她。
一直到我们先后都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且读的是都是中文系,我们见面的机会多了,渐渐地,我发现她并不怎么令我讨厌了,相反,我常常莫名其妙地盯着她的身影发呆,想这个发育良好的女生,难道就是那个常常坐在弄堂门口发呆,被一只蛤蟆吓晕的小黄毛丫头?
在我快要毕业的时候,我们终于相爱了,我说终于,是感觉这样一个结果的确是来之不易,毕竟她对我有着根深蒂固的仇恨。
但后来她还是被我神采飞扬的语言技巧逐渐的征服了,我总共给写了365首爱情诗给她,这正好是一年的天数,但究竟是不是我花了一年时间,还是熬了几个通宵写就,然后按计划每天寄给她的,我也忘记了,现在当然更不清楚了。
反正,当她读到第365首诗歌的时候,就深深地爱上我了,也就是说,她读了364首诗歌还没爱上我,只读了最后一首才爱我的!
晕死!早知道这样,我就没必要写那前面的364首这么累,不如直接写最后一首给她来的轻松。
所以说,人总是会做一些愚蠢的事。是不是愚蠢的事做多了也会成为一种专业的聪敏?至于为圆圆为什么读了最后一首才喜欢我,这是个迷,她一直没告诉我,所以我现在也无法说清楚,总之,女人的心事有时候真的没人能琢磨透。
事实上,我知道圆圆喜欢和爱上我是在同一天,那是一个漫长的暑假,那次赵强这小子约我去郊区抓蟋蟀,我本来很想去,但一看到天上那么毒辣的太阳就萎缩了。
后来赵强叫了小三子他们几个去了,而我一个人,搬了我们家那个竹编躺椅,在弄堂口的阴影里睡午觉,这时圆圆来看问我借书,她知道我有很多本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名著。
我只得起来陪她到了我的小阁楼。那一天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我一个人。圆圆穿着一条格子的短裙,她的腿很修长,看上去很容易令人想入非非,我当时就被她身上的香味给弄的浑身奇痒难忍……
圆圆……
恩?
你真好看……
是吗?
恩……
我发现圆圆脸上泛了一层红晕,我也难以克制地挨近了她的身子,圆圆也没有象以前那样故意避开,而是默认了我的亲昵举动。
整个过程很短,最多不超过10分钟,我们都很紧张,也很兴奋,甚至可能都有点意犹未尽。这毕竟是第一次,我们虽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迫于我们的经验和环境的恐惧,我们只能做到这样。
在我送圆圆走出我家门的时候,我在心里清楚地告诉自己,我爱圆圆,爱这个乳房丰满香味四射的女人……
(四)
每一个人都会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多个借口。我从一个令人羡慕的记者,转行进入一个保健品企业做销售,无疑被人笑话为脑子进水了。但我真实的想法,究竟有几人知道呢?
如果我是一个安分守己的男人,我想我们一定会很顺利的走向结婚礼堂,就象我的大多数上海同学一样,这里需要声明一下,我说我不是个安分守己的男人并非是指我是个朝三暮四的花心男人,而是指我在个人的思想和知识上的追求,一直是个不安于平庸的人。这个你们以后会知道。
我开始销售后,我跟圆圆的关系就逐渐疏远了,不是情感上的疏远,而是由于我经常出差在外,我们之间要见上一面也很难,但我知道圆圆一直很爱我,因为她经常去我家看我父母,逢年过节我们两家也有走动,有次我妈妈发高烧住院,我姐姐们没有陪,倒是圆圆医院里陪了我妈一个多礼拜。
我进入的新单位全称叫:上海补肾王保健品公司,隶属中国科学院。补肾王,是一种适合成年男人服用的滋补类保健品。液体、瓶装、每瓶零售价280元。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样一瓶瓶的东西卖给那些有需要的人。
在新公司,我有自己名片,名片上的职务头衔是销售经理,所谓经理其实说穿了就是业务员,销售经理的薪水不高,薪水的合成是低薪加提成,我的基本薪水是1200元,销售业绩达标才可以享受提成,而业绩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做出来的。
我相信我能做到。
我负责跑的区域是山东省的一个地区,当时没有大的经销商,全是一个点一个点的小代理店铺。
我的据点是位于山东省内的一个县级市,把它做为据点是因为它是我到达山东后第一个打开的市场,而当时根本没有什么人愿意经销我的补肾王,产品只能靠一些小商店代销或直接销售给一些需要的个人。
为了争取拿到提成,我每天走街串巷地向一些被我误认为是目标顾客的人叫卖我的壮阳奇药“补肾王”,看到一个瘦瘦的中年男人我就举起我的“补肾王”说:大叔,您看您,面色发黄,精力疲乏,晚上一定会力不从心,您烦恼,您太太更不满意,这样活着真的很不爽,不如尝试一下我的“补肾王”?它药到病除,保证你威猛无敌,雄风再起……哐——!
我的眼前直冒金星,我突然被人一拳打倒在地,我发现我的鼻子在流血,而我手里的“补肾王”却洒了一地。
奶奶的,你是说俺的家伙不管用?干你娘的,你信不信我干得你娘哇哇叫?
这个被我误以为瘦弱而需要吃“补肾王”我也尊称他为大叔的男人,竟然动手打我还辱骂我,我很想回击他,也把他的鼻子打出血来,可是……可是,我的上司曾经多次培训过我们,他说,顾客永远是对的,错的总是我们……
操你妈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那营销科班出生的营销老总,要是你现在看到我被人打倒在地,要是你的鼻子也象我现在一样洪水泛滥般的流着鲜红的血,我看你还会不会认为顾客总是对的?我靠!
当然,我只是在心里骂,事实上我才不会真的去骂刘总,因为他说的也没错,只是这个世界太复杂了,不可能有一套放入四海皆准的葵花宝典,教科书是一回事,我们营销人员孤身奋战在市场一线,灵活运用又是一回事。
“如果你有能力就去做销售,如果你什么都不会也去做销售”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总之,在我开始做销售之前,我就听我的上司刘总说过N遍了,他的意思无非是指,销售是最能锻炼人意志的一个职业,同时销售也是最能得到高收入的一个职业。
刘总,全名刘建中,补肾王公司负责营销的副总经理,60年代初出生,恢复高考后第一批大学生。在当时,他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能讲很多营销故事给我听的人,他还举了一个很伟大的例子,说美国有一个世界级别的销售大王叫什么乔.吉拉德的人。
这个人之所以成为营销界的吉尼斯世界记录,是因为这个人发明了一种独特的销售技巧,而这个震惊世界的销售技巧并不是哪个营销大师教给他的,而是他在参加一个朋友葬礼的时候自己细心地发现的,他发现每一次葬礼几乎都有差不多250个人参加,也就是说,这250个人,都是受到了这个死者的影响而来参加葬礼的,这就是著名的250法则;
吉拉德发现以后就把这个250法则运用到他的汽车销售中,他的作用是仅仅去发现和争取某一个圈子的一个核心人物,把这个人物搞定就OK了,因为他会帮助自己去影响他周围的250个人,吉拉德因此成功地成为全世界销售汽车最多的销售人员。
说实话,我也尝试过250法则,但我发现在中国根本行不通,首先,中国的葬礼跟美国不同,中国最讲究传统礼节,有些人虽然来参加葬礼,但他不是因为受了死者的影响,而是因为情面,不去怕被人说闲话。
有些当官的葬礼更是显示出自己权力平衡的一种权术沟通而不是真正的影响,所以,在中国做销售,这个250法则,只能是另一种意思,那就是二百五!
不管怎么说,前面那一句说销售能锻炼人这一点我是认同的,但要说销售是高收入我不同意,至少,我没因为做销售而发大财。
其次,我发现公司开会时,经理们口头上都喜欢说销售怎么怎么好。听刘总说,全球500强60%以上的老板和CEO都做过销售,中国很多的老板也大部分是做销售起家。
刘总自己也是做销售出身,他曾经在上海一家国营企业做过机床产品的全国销售经理,甚至也到处出差外地,向一些工厂推销过自己的产品,然后以一个资深营销人的身份进入快速消费品领域,在一个食品公司做销售经理,后来就进入补肾王公司做营销总经理。
说实话,我无法想象这个面皮白净身材已略显臃肿的中年男人,竟然也做过销售,在我的理解中,做销售的人应该是一些精瘦精干的人,象毛泽东时代的游击队,因为常年在外奔波,太阳晒、雨里淋,吃不好睡不好,哪里会有那么好的皮肤和发福呢?
渐渐地我就发现,很多经理干部其实只是把自己做过销售当成一种炫耀的资本,就象解放后很多老干部就爱说自己跟着毛主席走长征、过草地爬雪山。
抗美援朝之后的军人总是逢人就说,老子在朝鲜打过美国鬼子呢,其实,谁知道呢?即便是真的又怎么样呢?有本事你现在再去爬一次雪山过一次草地?
你做过销售不错,该学习的地方我会谦虚地向你学习,该尊敬的地方我也会尊敬你,但是,请别忘记,那不是你的资本,尤其是市场营销,你过去做的好,并不表示你现在也能做的好,或者未来也一定能做好!我个人认为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时过境迁,我们应该更着眼于未来,对吧?
我以前是吃不了苦的,家中我是最小,从小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享福心理,但是经过市场锻炼,我确实勤快了许多,因为销售任务压在你肩膀上,你不勤快不行;
销售能磨练人的意志确实也是真的,我们单枪匹马地在陌生的区域市场冲杀,经常是孤单的,遭遇什么困难也得由我们自己来解决。
公司的所有销售政策都是居高临下的,而我们销售人员在市场东奔西颠的,其实没有多少人真的能体会到。被人拒绝是经常性的事,尤其是我这个初入这行的新手,不懂要领,无论是开发大客户还是零卖给用户,我的成绩依然渺茫。
说来也奇怪,我以前我的脾气是非常温和的,简直象个文弱书生,自从做了销售以后,我的性格脾气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平时出口也多了些粗言晦语,http://www.aihuau.com/脾气火暴的时候,也很容易跟人打架,我知道这很不好,尤其是圆圆非常讨厌我的“农民相”但我却一时难改,尽管我的粗暴一定是事出有因,因为通常我不会那种不讲道理的粗暴。
记得以前有次在上海的一个路口,一辆自行车突然无缘无故地撞到了我,奇怪我当时竟然没有生气,还一个劲地倒着对那个骑车撞我的人连声说对不起,好象撞人的是我而不是他。
可恶的这个长相看上去蛮斯文的男人,竟然以为我是个可以欺凌的弱势群体,非但不领我的宽容之情,反而恶人先告状地说我档了他的道,还口出秽言,辱骂相加。
可我当时还是没有立刻生气并加以反击,反而一再忍让,并告诉他别太过分,得让人处且让人,可惜这个愚蠢的笨蛋完全不懂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复杂,多么的难以预料,就在他接着想骂出第三句不堪入耳的骂语时,我毫不犹豫地伸出我不算粗大却足以具备把眼前这一百多斤肉打瘫在地的能力的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仅仅挥了一下,最多使出了十分之一的力量就把他的鼻子给打歪了。
看着他缓缓流出血来的可怜的鼻子,我却保持了足够的温和,并凑近他的脸,和颜悦色地对他说,怎么样?味道还好吧?要不要再来一下呢?谁知,这个愚蠢的笨蛋突然聪敏起来,二话不说,就推起自行车一路小跑地跨上车,一瞬间工夫就逃遁地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