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兵辉
此前,互联网电视的头顶一度弥漫着被禁售的阴影,此番整装待发欲鏖战“五一”市场,不料却又陷入“涉黄门”折戟沉沙。“涉黄门”事件后,广电总局随即以“规范互联网电视”之名,要求互联网电视的集成平台和客户端必须完全绑定,而集成平台的提供者是广电系三家企业,民营视频网站被排除在外。 对互联网电视而言,这意味着,平台使用费将大增而节目量大减,这不禁令人质疑,在监管重压下走了样的互联网电视还能活多久? 双牌照监管内容 4月27日,央视新闻披露互联网电视自建平台中存在涉黄和盗版内容,TCLMiTV、长虹乐教、创维酷开等平台均被央视曝光。 4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这两份规范明确广电总局将对互联网电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广电总局相应颁发集成服务和内容服务两类牌照。 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和与其相对应的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必须是完全绑定的关系,平台对植入电视机中的客户端的控制和管理要具有唯一性,且每台互联网电视必须植入集成业务公司的客户端。 在播出内容方面,上述规范要求:“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要对与其连接的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不得与未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所建设的节目服务平台相连接。” 对于此前已经销售出去的互联网电视,由于大部分都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广电总局要求生产厂家用半年左右时间进行技术改造。而5月份新生产的互联网电视,必须完全按照新规操作。 据了解,目前只有央视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百视通公司和华数传媒三家企业获得集成服务牌照,而地方广电播出机构将获得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 入网费涨了百倍 广电总局的双牌照监管,让彩电厂家陷入两难:如果不与三家持有牌照的企业进行内容合作,像原来一样利用自建内容平台,将会面临违规风险;如果按照新规操作,自建平台将作废,入网费增加。 权衡之后,大多数厂家选择了后者。TCL、创维、康佳等一边表态将通过推送升级补丁的方式,使市场存量产品达到新规要求,一边积极与上述三家企业洽谈合作。 创维相关人士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5月9日,创维分别与CNTV、百视通及华数传媒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成为有合法资质的互联网电视商业模式运营商。而清华同方已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结盟,长虹也希望与后者牵手,海信选择与百视通合作,TCL确定与华数传媒联手,海尔目前已与CNTV就互联网电视展开合作,下一步将推出“央视模卡”互联网电视。 由于具备近似垄断的地位,上述三家企业的收费显然不低。据与CNTV谈过合作的彩电企业人士透露,CNTV采取的是针对每台电视机收费的合作模式,每台电视的入网费超过100元,相当于彩电行业平均毛利率的2%-3%,“我们卖400万台电视,就要交4亿入网费!” “我们自建的内容平台成本非常低。”创维集团品牌总监沈健表示,“创维酷开是一个单独的公司在运营,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后期版权费也并不是很多。去年创维电视销量约有700万台,以70%-80%的比例具备互联网功能计算,每台电视的入网费仅1元多。” 据了解,华数传媒和百视通公司计划以内容打包的方式与彩电厂家合作,未来还可能采取包月或单点收费的模式。 成本转嫁消费者 目前,互联网电视几成“标配”,TCL、长虹、康佳纷纷停产非互联网电视。据奥维咨询统计,2009年全年,中国市场共销售互联网电视99.1万台,销售额达71.1亿元,奥维咨询预测,2010年,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零售量将超过600万台。 然而,入网费大增、内容平台仅限于广电系,互联网电视拥有的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而已,在政策重压下,其正在被推向生死边缘。 自2009年3月互联网电视开始兴起以来,由于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彩电厂家推广互联网电视时都是打免费牌,更多是把互联网电视当作吸引用户眼球的噱头。如今需要支付给三家运营商平台使用费,有彩电厂家表示,他们或将向用户收费,或将把购买内容的费用摊到电视机上,否则无法保证有足够资金持续投入到互联网电视内容上。 消费者在被转嫁成本的同时,得到的却是节目量的减少。由于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商提供的视频内容,局限于各电视台的节目资源,多为咨询类信息,消费者并不感兴趣,“如果互联网电视成为广电总局的另一个客户端的话,那么我不会再考虑互联网电视。”广州消费者吴小姐如是说。据了解,鉴于此,个别彩电厂家同迅雷等仍有合作,但随时面临违规的风险。业内人士表示,广电总局应该多放开一些内容平台,让迅雷、优酷、土豆等民营视频网站加入,这样才能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互联网电视机要比一般电视机贵一两千元,如果用户花了钱却没什么节目看,他们不会有太大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