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的一批服装也遭退运,我们是小厂,这样的损失叫我们如何承担?我们一年的利润也只不过几百万,还指望靠这几批货发工资呢。”泪水不觉而下,听到这样的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很多人都没有想过当老板的无奈,很多人都无法想象老板流泪时候的样子,当你的货物也遭遇退运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诸如这样的损失,到底是谁之过? 新闻报道:“前不久,深圳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玻璃接二连三地被美国当局勒令退运,60多个满装货物的集装箱从深圳口岸港口起运,漂洋过海2个多月后又原封不动回到起点。初步估算,遭退运货物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码头堆放费等费用就令该公司损失近千万元人民币。” 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巨损?
![夫君不乖谁之过 千万元货物遭退运,谁之过?](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02232174519183.jpeg)
据悉,该公司出口货物遭美国退运的原因,是因为其承载货物的木包装没有按国际标准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被美国检验检疫部门查出活的害虫。 知识点:为避免木包装传播有害生物,同时避免给国际贸易带来不便,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于2002年出台了相关措施,规定用作包装或承载国际贸易货物的木包装,在出口前须事先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加施“IPPC”标识。目前已有欧盟、美国、日本、新西兰、韩国、澳大利亚、印度等30多个国家采用该措施,几乎涵盖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为与国际接轨,确保出口货物在进口国顺利通关,我国也已自2006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此项国际标准。 按理说这样的常识是每个做外贸的都应该懂的,即便是不熟悉,那么货代肯定也很清楚。06年就已经全面执行的标准,2年的时间也不短,想必之前也有类似的事例,而今造成现在这样的损失是否值得同情呢?是大意疏忽还是铤而走险?或许,这样的教训背后更多的是我们深深的反思。 外国标准日渐增多 而今,随着中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中国产品设置了一道道门槛,这条规定都还没弄明白,新的规定又扑面而来,这对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各方面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很多企业在这样的限制冲击中已经打起了退堂鼓,现在还在奋力求存的企业是否该吸取教训,高度重视这些“封杀令”呢?现在就来看看近期将会出台哪些新规定吧! 食品:9月1日起,34大类出口食品运输外包装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即CIQ标志,否则一律不准出口。违规企业将提高其产品查验比例,还将列入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 机电家电: ROHS指令豁免项目有调整,其中十溴联苯醚将退出指令豁免行列,我县部分机电因此将受到一定影响。记者昨天从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鳌江办事处得到证实,欧盟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禁止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阻燃剂十溴联苯醚。 纺织服装:今年6月27日正式实施PFOS指令。2006年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简称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地区也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规禁止该物质在某些领域的使用。 诸如此类的指令有增无减,直接冲击着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食品、家电等产品的出口。如果不想遭遇退货,那么就请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仗如果一定要打,那么就争取打一场漂亮的胜仗!(文/菲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