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药物政策听谁的?
国家发改委在5月8日发布的《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低价药可由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议价成交;但是国家卫计委在6月4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公立医院常用低价药可以和生产企业议定成交,但是基层医疗机构仍需集中采购。其实发改委和低价药物和卫计委的低价药物不是一回事,发改委低价药物目录有890种,卫计委自己做的有500多,二者在目录内容和管理权上已经不是一套了,主要区别是管理权掌握在谁的手中。而且发改委全国一盘棋推行,响应的省份寥寥,卫计委把各省低价药目录的制定下放给各省,各省根据本省需要制定,但有一条:不能和基药招标冲突,因为基药招标掌控在卫计委手中。
由于基层医疗单位是基药的主要区域,低价药物可能与基药存在较大重合现象,所以,卫计委不会左右手打架,只能全部纳入招标,这其实无形中扩大了原有的基药范围,原来没进入基药的企业,可以凭借低价药物进入招标体系。
由于低价药物绕开了基药的集中招标采购,药企可以降低基药招标中的诸多费用,同时,医院和药企直接签署采购协议,基药原来的最低价中标、回款难、持续价格走低、进了基药目录不采购等问题和风险被规避,这可以保证药企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相对重合的基药和低价药,部分低价药可能会存在高于基药的现象,这是价值合理回归,也存在部分低价药低于基药现象,这是由于一些药企摆脱了基药招标带来的诸多费用和风险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前提下而主动调价造成的。
发改委近几年的价格管控机制出了很多问题,连续多年的单纯粗暴的降价并没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这次好卫计委在争夺低价药物管理权上基本完败,这会降低发改委在医改方面的影响力和作用力,看各省对卫计委低价药物目录和发改委低价药物目录的不同反应就可得知。
国家卫计委的低价药物政策
卫计委《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定调“500多个低价药品种将实施分类采购。
从百姓角度讲,低价药品能为百姓日常使用的常用药品带来更好的价格选择权,同时也保证了药品的生产质量。
对于具有普药产品的企业来说,可以把计划停产或者已经停产的无利润普药产品重新规划,纳入到生产计划中来,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低价药物目录内的普药产品增值,也带动了制药企业的增值。
制药企业怎样应对?
但制药企业要搞清楚四件事:
1.进入低价药物目录的产品是否影响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如果在获利较低的基础上大肆改变生产计划,可能导致主销产品的生产和存货出现问题。http://www.aihuau.com/同时要明确低价药在整个产品线或产品群规划中的定位,不能因为政策刚出来没搞高清晰就立刻上马。
2.进入低价药物目录的品种能否保证持续的运行,不能有投机心理,看见正常调整就马上上马,改造生产线,一旦无法从中获得预期的收益就停产,这样综合计算下来,其实是亏的。制药企业要研究清晰政策,怎样布局,怎样供应,出现问题怎样处理,比如回款周期较长或者需求达不到规模化生产盈利的目标。
3.即便是低价药物目录,也不是一家生产,价格、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等将是低价药竞争的重点,低价药也会存在资格竞争,因为目前国内制药企业同质化竞争太激烈,一个品种或品规可能有十几家甚至上百家企业竞争。
4.制定低价药物参与计划和预算要看各省的挂网和进入情况,如果与医院签署的协议数量达到产销平衡就可以考虑,如果协议量很少,参与进入的省份不多,就要放弃。同时,药企也要加紧布局,做好进入和上量的各项工作。
低价药物政策的归宿
总的来说,低价药物目录能否降低费用,要看后续的卫生、医保、工信等部门能否出台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招标、使用和报销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如果招标机构不能改变过去只能降价、不能提价的做法,不能实事求是地让中标价格反映生产成本变动。那么,低价药政策也会成为一纸空文。
由于低价药本身利润率较低,政府采购能否及时支付采购款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相关部门不能保证低价药在生产、招标、采购、回款、配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单一的依靠发改委的政策指导去推,结局不会太好。比如像目前部分省份基药采购款支付拖延很长时间,那么药企也会放弃生产低价药。
低价药物目录和基药目录高度重合,而非基层医院低价药物目录产品不需要经过让企业痛楚的招标大关,这其实已经撕裂了基药招标的整体盘子,也为基药招标制度的颠覆埋下了伏笔。
由于低价药物允许药企单独定价,医院可以和药企直接签署采购协议,药企可以根据签署协议医院的实际需要调整产能,还可以根据原料价格变化调整供货价格,这是一种价值的理性回归。
由于低价药物目录和基药目录高度重合,基药使用是有比例的,而低价药物是有绩效考核的,但在医院使用方面,很难去区分这个品规是基药还是低价药物,而且低价药物是否可以进入医保序列,都没最终确定,这会导致医生用药产生混乱,最终结果是基药被消弱,低价药物也不会用的多好,双双受损。
基药不会被架空,因为基药政策是卫计委的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