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行简——中国化管理哲学经典36则》之十一:以财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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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经典《大学》最后一段有一句“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这里的“以财发身”和“以身发财”其实道出了两种不同的财富观,“以财发身”是利用财富完成人生的理想,拥有“以财发身”价值观的企业家就会处理好财富与社会的关系;“以身发财”则是把追求财富作为人生的目的和目标,人变成了财富的工具,成为利益的奴仆。“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其实是儒家义利观的体现,在企业管理中,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对企业至关重要,儒家的义利观能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

儒家讲究义利并重。“仁义”在儒家那里虽然是头等重要,但是儒家并不反对对“利”的追求,认为“义”和“利”并不冲突,只是对“利”的获取应该符合“义”的原则。《论语》中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http://www.aihuau.com/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认为获取“富和贵”即利益是人人都想要的,但利益一定要取得有道义,如果违反道义去获取财富,是不可以的,所以儒家认为一定要在遵守道义的情况下去取利。

 《大道行简——中国化管理哲学经典36则》之十一:以财发身

范蠡三次千金散尽的故事说明,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一定要处理好义利的关系,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企业一定记住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

儒家义利观告诉我们,企业是一种经营生产或从事商业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机器的一个零部件,所以企业本身也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体现着一个民族的身份、一个时代的形象。只有这样定位,才能使企业处于健康发展的状态,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一个企业家一定要肩负着一种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包含对社会的回馈,对人生理想和信仰的坚守,还有对后代做出表率的责任,而不是把获取财富作为企业及企业家的终极目标,成为金钱的奴隶。中国企业在管理实践中一定要处理好义利的关系,一定要树立“以财发身”的财富观,在经营企业时,一定要义利并生,不要“以身发财”。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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