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家电以旧换新甚至催生出一条产业链,促销员充当旧货中介,消费者先买旧家电,再获得换购优惠,消费者以“曲线”方式享受优惠。这是因为卖场促销员每月都有销售任务,所以,他们会想方设法推销产品。监管部门则明确表示,国家用补贴政策鼓励百姓淘汰老旧家电去买新的节能家电,但是,如果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引导顾客去二手市场买旧家电,就违背了国家政策的初衷,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甚至是环境的长远利益。
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开出首张“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违规行为处罚单,全额扣除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北京TCL电子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美的制冷产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履约保证金各10万元,合计30万元全部上缴国库。事件起因于在大中电器所辖店铺中,上述两家家电企业的个别导购人员不遵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的工作流程,存在违规使用回收凭证的现象,导致发生骗取以旧换新补贴现象。一时间,“骗补门”敲响了家电行业违规的警钟。 而据此前媒体的报道显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近一年来,其中就暴露出诸多违规行为,甚至已经催生出一条回收的灰色产业链,随着今年6月家电以旧换新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有业内人士建议,除了有好的制度并严格实施外,还需要更多的监管,避免此类骗补事件的再次发生。 首张违规罚单 根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只有具备北京市户口的消费者才能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在此次“骗补门”事件处罚前,就曾有媒体报道个别家电销售企业涉嫌折价出售家电回收凭证。近日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商务委予以调查核实,在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所辖店铺中,北京TCL电子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美的制冷产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个别导购人员不按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的工作流程,存在违规使用回收凭证的现象,上述3家企业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市商务委23日开出首张“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违规行为处罚单,要求上述3家企业限期整改,对相关导购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全额扣除上述3家企业履约保证金各10万元,合计30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并要求3企业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若发现3家企业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取消其参与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和销售企业资格。 违规事件曝光后,记者亦致电大中电器新闻处,问到大中电器是怎么看待“骗补门”的?是企业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今后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对方的答复是对此事不予回应。但电话中其相关负责人透露,这种行为应该属于促销店员的个人行为,在以后将加强内部管理。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就此事分析认为,不管事件具体情况如何,对于企业来说都应该勇于承担责任,至少企业在教育员工方面是有义务的。有律师认为,虽然是导购员的个人行为,但是在销售产品中,普通消费者分辨不出来,会认为是公司的行为。导购员骗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款的行为,客观上已对企业的信誉造成了负面影响。作为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罚单背后的诸多利差 非北京户口能否享受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优惠政策呢?在“骗补门”发生后,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大中电器的一家门店。在促销员报出一台液晶电视的折扣价格后,记者询问是否还可以再享受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得到的答复是必须同时具备本市户口和家中有废旧家电两个条件才能获得最高400元的补贴。但他随后又给记者支招,如果本人不是北京户口,可以用本地朋友的户口购买,而如果家中没有旧家电的话,还可以去旧货市场低价买一台进行抵换。据其中一位卖场人员透露,一个北京户口可以享用5次优惠。 在另一家家电卖场,当记者咨询非本地户口是否可以享受补贴时,其促销人员则肯定地表示不能,对于此事显得异常谨慎。据悉,家电行业发生“骗补门”事件后,苏宁电器内部加强了自检力度,每周有专人通过电话、门店暗访等多种方式检查各门店在以旧换新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行为。 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试点。此次对“骗补门”的处罚,也许只是政策实施近一年来,暴露出违规行为的冰山一角。 其实早在去年国庆期间,就有媒体报道在一些大型家电卖场的附近,曾出现低价回收家电的中介人,将旧家电卖给消费者,消费者用旧家电享受补贴,中介人赚取收购与售出的价差,而且由于因为本地货源的不足,有人还专门跑到一些尚未试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省市,专事从事废旧家电、电脑回收,出现倒货行为。据一位在东升市场附近从事废旧家电回收的店主介绍,确实有一些家电卖场的促销人员来此低价收购家电,但因为报价低被他拒绝了。以一台21英寸的旧彩电为例,正常售价是100元,但那些来收购的人却压低到50元-60元。“他们把顾客交售的可以再使用的旧家电扣留后再高价转卖到二手市场,接着再低价寻找其他旧电器充数从中赚差价。” 政策落实仍需监管发力 商务部的数据显示,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达新高,截止到2010年4月25日,家电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突破400亿元,销售1031万台,回收旧家电1090.8万台。伴随着五一节假日的临近,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家电促销的双重刺激下,家电销售又将迎来新高峰。但此次大中电器出现的“骗补门”违规操作现象无疑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为加强对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管理,市商务委要求所有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要加强员工培训和政策学习,严格内部管理,完善操作规程和监管制度;要借鉴本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开展较好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店铺巡查,开展顾客回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同时再次重申,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在我国经济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大背景下出台的一项刺激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惠民政策,绝不允许任何企业或个人利用该政策谋取私利。对于在本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的企业,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确保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本市的顺利实施,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有专家对此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初期确实对刺激消费有帮助,但时间长了钻空子的现象就多了,让政策变了味。他们建议,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之后,通过收集反馈意见进行调整修订,否则负面作用越来越大。比如对政策适用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对以旧换新的‘旧’下一个定义,‘新’如何换,都予以明确。”同时,以旧换新到底是由商家操作还是由厂家操作,或是由政府直接操作,法规都应该细化。另外,也有人提出,这几年多项政策实施过程中变形,都是配套措施不完善造成,所以现在需要呼吁政策既要让正规渠道的消费者受益,也应对一些违法贩卖旧家电的商贩规范,工商、财政等相关部门需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形成联动,加强抽查和监管等等。 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今年6月家电以旧换新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旧换新将不再有户籍区别,届时“骗补”现象会自动消失。陆刃波认为,除了有好的制度并严格实施外,还需要更多的监管,避免此类骗补事件的再次发生。 (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