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不同于超市,也不同于精品店,在社区的一隅、街角,巴掌大小的便利店是最贴近生活的场所。超市带来了第一波消费观念革命,而无处不在的便利店又带来了第二波的消费观念革命,“Get what you forget” (买到你在超市忘记买的东西)成为美国便利店营销核心。
便利店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出现的时间和发展的背景并不完全相同。但从整体上来看,便利店是超市发展到相对较为成熟的阶段后,从超市中分化出来的一种零售业态。一方面,超市的发展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既“购物的不便利”;另一方面超市的发展为便利店提供了先进的销售方式和经营管理技术。具体的说,便利店具有与超市相区别的四个“便利”业态特征:
距离的便利性
便利店与超市相比,在距离上更靠近消费者,一般情况下,步行5~10分钟便可到达。
购物的便利性 便利店商品突出的是即时性消费,小容量,急需性等特性。超市的品种通常在2000种至3000种左右,与超市相比,便利店的卖场面积小(50~200平方米),商品种类少,而且商品陈列简单明了,货架比超市的要低,使顾客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所需的商品。实行进出口同一的服务台收款方式,避免了超市结账排队的现象。据统计,顾客从进入便利店到付款结束平均只需三分钟的时间。 时间的便利性 一般便利店的营业时间为16~24小时,全年无休,所以有的学者称便利店为消费者提供“Any Time”式的购物方式。服务的便利性 很多便利店将其塑造成社区服务中心,努力为顾客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例如速递、存取款、发传真、复印、代收公用事业费、代售邮票、代订车票和飞机票、代冲胶卷等等,对购物便利的追求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这就决定了便利店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