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年间的吏部尚书孙丕扬,发明了一种任用官吏的方法—掣签法。此后,这种方法一直被沿用下来。
所谓掣签法,就是在具备了任职资格的候补官员中,如何决定其具体职务的一种方法。按照当时的制度,同样是出任知县,县份的差别是明显的。因此,把谁放在哪里,就成为任职的焦点。同样是知县,到云贵当知县和到江浙当知县,差别太大。这就难免给后门关系留下施展能量的空间。为了杜绝其中的弊端,孙丕扬干脆来了个“听天由命”,由掣签来决定州县正佐的任职缺分和任职地点,让具备任职资格的候补官员自己抽签。这样,岗位好坏来自运气,谁也没话可说。
按理说,管理拒绝听天由命,掣签同管理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但为何还要用这种方法?
作为领导人必须清楚,人力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总有些事项,是人无能为力的。当人力无法解决的问题出现时,如何管理,就成为考验领导人的一个难题。比如,任用人员,当然要选择最合适的对象,安排最合适的工作。然而,当你穷尽了可以做到的一切,就会发现,凭借自己的经验、知识、判断力等各种手段,都不可能做得更好之时,就不得不借助一些非人力的手段。这时,抽签不失为一个选择方法。当年毛泽东转战陕北,在是不是进行沙家店战役时,他也犯难了。最后,到葭县的著名道观白云山去抽了一签才做出决定。
但是,掣签只能偶尔为之,如果把一切都交给掣签,管理的积极意义将不复存在。毛泽东绝不会所有战役都用抽签来决定。这告诉我们,掣签的操作是有严格边界的,只有在人力确实不胜任时才可采用。古代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占卜,就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能力和水平有限。随着人们经验的丰富和能力的提高,占卜就逐渐减少了。即便是在动不动就要占卜的商周时期,统治者也有一条基本准则,即“无疑不占”—人能选择,就不要交给天意。
正因为如此,明清的掣签法,有着严格的限定。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是不能掣签的,而要由考试、资历等因素确定。掣签只能在具备任职资格的人中间进行,而且还要尽可能设定范围,只要是人力能够确认的差别,就不在掣签之列。即便是都具备了任职资格,也要尽可能减少偶然因素的影响。比如,考虑到具备知县任职条件者的差别,清代就规定了参加掣签人员的出身比例。另外,掣签也是可以作弊的,要保证公正,就须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弊端。于是,清代专门规定了掣签的具体办法。凡签选之官,在任职那天,由主管任命的吏部和主管监察的都察院共同主持,验明写好职务的缺签和参加抽签人员的名签,共同封入签筒,到天安门外在众目睽睽之下抽签,抽名签确定次序,抽缺签确定任职地点。
即便是这样,还需要不断改进。明代州县之缺,根据钱粮多少和事务繁忙程度分为繁缺和简缺,分别进行抽签。清代做了进一步改进。按冲、繁、疲、难四个字区分等次。四字缺为最要缺,三字缺为要缺,二字缺为中缺,一字缺一般为简缺,无字则均为简缺。但个别的缺分等次还要根据实际调整。同一级别但不同任职资格候选者,对应参加不同缺等的抽签。这样,使抽签更加公平。
掣签法告诉我们,管理必须考虑到人力所不及的事项。在人力所不及事项的管理中,可以用类似抽签的方式“自然选择”,但是,抽签也要不断改进,把其中人力可认知并可解决的事项剥离出来。只有在找不出比抽签更好的办法情况下,才采取抽签式办法处理。总之,不要总想着“人定胜天”,但也不要以“天命”或者“运气”为借口放弃人的努力。在“知天命”的前提下“尽人事”,这是管理者的一个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