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品牌经销商雄起!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门店VIP顾客管理,提高顾客忠诚度,巩固和扩大有效顾客群,以提升门店经营口碑,特制定本制度。范围第二条 本企业所有门店。权责第三条 营销总监、营运部经理、督导、店长。|www.aihuau.com|16VIP资格申请条件 第四条 凡在本门店一次性购物满1000元(以实付金额为准)者。 第五条 凡在本门店半年内累计购物满2 000元,或一年内累计满3 000元者。 VIP资格获取 第六条凡消费达到标准者,按要求填写《门店VIP资料登记表》,获取VIP卡即可成为VIP顾客。 第七条获卡顾客必须在30天内登录本公司网站,对个人资料进行登记注册,否则本卡仅做门店优惠卡之用,不具备本企业正式VIP顾客身份。 VIP顾客权限 第八条所有顾客在获取VIP卡的同时,还可获赠精美礼物及VIP会员手册一本。 第九条所有VIP顾客购物,均可享受8.8折优惠(促销及特价货品除外)。 第十条门店有权对持卡顾客身份进行核对。 第十一条所有VIP顾客均可参加积分活动:每消费1元(实付金额)即可获1分积分,依此类推;每次购物消费额会自动积累,只要在分数有效期内积累指定分数,便可兑换相关的奖品(兑奖后,积分会相应扣除)。 第十二条所有VIP顾客均可参与会员独享的特惠专场、会员特惠产品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VIP顾客均可免费领取会员内刊。 第十四条 VIP顾客生日当天可获得6折的特别优惠(凭身份证原件)。第十五条 VIP顾客可获得缺货登记、定制等其他各项优先服务。VIP卡使用说明第十六条 VIP卡每年更新一次,持卡顾客必须及时换卡更新。第十七条 每年12月为换卡月,上一年度旧卡在换卡月结束后自动失效。第十八条 VIP积分以年度为单位,每年累计积分有效期至12月31日,并自动于翌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第十九条 所有积分不得兑换为现金。第二十条 用于换领奖品的积分必须来自本人的贵宾卡,不可综合不同贵宾卡积分合计计算。第二十一条 换领奖品,必须达到足够分数方可兑换,否则不予兑换。第二十二条 任何情况下,顾客不能取消换领申请,所扣除的积分一律不退回。第二十三条 已换奖品不可退款或换领其他奖品。第二十四条 VIP积分礼品以实际的门店现场海报为准。第二十五条 持卡有效期为一年,期满根据公司当前制度及程序,进行新卡的申领或更换。VIP卡及资料的管理第二十六条 VIP卡由各门店直接发放。第二十七条 所有《门店VIP资料登记表》填写后按顾客出生月份依序进行分类管理。第二十八条 《门店VIP资料登记表》每月汇总一次,于每月25日及时将原始《门店VIP资料登记表》统一邮寄回营运部。第二十九条 顾客的资料为机密资料,一律不得外泄。第三十条 VIP卡遗失不补。第三十一条 门店管理的vIP卡如遗失按行政规定处罚。|!---page split---|作业标准
第三十二条 顾客在埋单时,应主动提醒其出示VIP卡。
第三十三条 持卡顾客在结账前出示有效ⅥP卡,方能享受购物优惠。第三十四条 所有门店人员对VIP顾客的服务应更热情、主动。第三十五条 对VIP顾客介绍的新顾客,店长应表示特别的欢迎。第三十六条 有新品和促销活动及VIP顾客过生日时,门店应提前3天发短信提醒及问候。第三十七条 对VIP顾客必须牢记其姓氏,并恰当称呼。第三十八条 以季度为单位定期对VIP顾客进行满意度调查。第三十九条 VIP顾客购物需在收银小票上签名确认。第四十条 VIP顾客离店时,门店全体人员必须依次相送。VIP顾客活动量第四十一条 每个月均消费的VIP顾客视为高活动量顾客。第四十二条 连续3个月未消费的VIP顾客视为低活动量顾客。第四十三条 半年以上未消费的VIP顾客视为睡眠期顾客。第四十四条 一年以上未消费的VIP顾客视为失效顾客。VIP顾客的活性化管理第四十五条 高活动量顾客必须作为重点管理对象,是各类活动与调查的首选对象。第四十六条 低活动量顾客必须通过短信、邮寄商品快讯等方式进行激活。第四十七条 睡眠期顾客可在生日问候、电话访谈、换卡期或企业统一激活方案中实施激活。第四十八条 失效顾客应及时从门店资料中剔除,但营运部仍需保留相关资料3年。责任第四十九条 所有门店人员必须保证本制度的准确执行。第五十条 所有违反本制度或造成VIP管理异常的行为都将进行处理。其他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随时修正执行。